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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目无法纪的警察是社会安定的最大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06 四川新闻网

  7月9日,山西警察又对自己的同行大打出手了!这是山西上演的又一出警察打警察丑剧!

  新华网一篇题为《山西侯马:刑警狂打交警交警列队讨公道》的图文报道:7月9日下午4点左右,山西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新田大十字的四位交警被侯马市公安局刑警二队的5个人用手枪威胁着打进医院了,四名交警被打,一人重伤三人轻伤。

  这是继去年“五一”太原“好”警察刘立民泄私愤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5月13日吕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执行公务的2名民警被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九大队的几名民警打成重伤以来,在短短一年多内又发生的第三起山西警察打警察的恶性事件,而且性质和影响都远比前两次事件更为恶劣。

  北京警察在太原无辜送命于太原同行罪恶之手的案子还没有最后落幕,山西竟然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警察针对警察的暴力执法,暴力违法事件,面对此地如此警察素质,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关注。

  这起警察暴力违法案件是因为侯马市公安局刑警二队刑警酒后驾驶无牌车,不服从交警管理而起。在整个事件中,交警在严格执法,并始终处于被动挨打之中;刑警则是张横跋扈,知法犯法,滥用枪械,动用私刑,十多人集体有组织地公然冲击交警队,并在交警队里用手枪把对多名交警疯狂毒打,并擅自抓走四名交警,关在刑警队的刑讯室里毒打、写检查、罚站。

  这些违法刑警,在面临交警检查时,拒不停车,拒不出示证件,竟然还用手枪指着交警喊:“我是刑警二队的咋啦!”;他们撕掉交警的警号,挥着手枪指着交警大吼:“烂临时工你想怎么着?谁给你的权力查车?老子打死你!”他们还威胁道::“要不是怕把事情弄大,我能把你弄死,你信吗?”

  我信!北京的李忠义不就是这样被“弄死”的么?

  看得出来,刘立民案件并没有让山西的一些警察从中吸取到什么教训,他们照样特权思维当头,照样任意胡作非为,照样一副“我是警察我怕谁”的黑帮老大嘴脸,照样把法律当作了对付别人,甚至包括对付管束自己违法违纪行为同行的私刑工具。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中也包括警察自己。他们穿上警服,拿上手枪,就自认老子天下第一,就变得面目狰狞,穷凶极恶,甚至连“自己人”都不放过,稍不合意,就滥施暴力,大打出手,甚至“能把你弄死”。

  太原“好”警察刘立民就这样“弄死”了北京警察;山西省交警总队交警把吕梁警察“弄”成了重伤;侯马公安局刑警二队刑警“要不是怕把事情弄大”,要把交警“弄死”!

  山西警察一而再,再而三地知法犯法,甚至无法无天到了胆敢连警察同行都“弄死”的猖狂程度。让我们不能不怀疑山西警察的素质,他们究竟是正规的国家公安人员,还是一帮乌合之众?究竟是代表国家的执法者,还是披着警察外衣的黑社会匪徒?在山西,竟然连警察自己都得不到法律安全保障,都会遭到目无法纪的执法者暴力伤害,倘若是一般人,那还不掉一层皮,真个会“弄死”无处伸冤了?

  法律在这些警察败类的眼里,不过是一张白纸,目无国法的警察比明火执仗的歹徒更可怕,为祸社会更惨烈。如果连执法者都不守遵法律,肆意践踏法律,社会还有什么秩序可言?老百姓还能信赖谁?如果以身试法的警察不能受到法律的惩戒,我们还奢谈什么法律公正?

  我们不禁要问,山西省的警察队伍到底是怎么管理的,山西的公安部门领导是如何带队和治队的?警察为什么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可以任意胡作非为?刘立民这样和黑社会狼狈为奸的败类在公安局领导眼中如何就成为了好警察?警察为什么就可以随意打人,甚至随意“弄死”人?

  人民警察,首先必须是守法的模范,然后才能模范地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尤其是刑警,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人身和合法财产安全,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等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他们的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否则社会秩序就会混乱不堪。

  山西一再上演的警察打警察闹剧,就是对社会安定的极大威胁!它更让我们的法制社会蒙羞!它暴露了山西司法管理的混乱,也向我们的执法者一再敲响了警钟,如果山西的警察管理部门不能从中汲取教训,不能从严治警,不能严惩违法者,不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警察队伍,还象最初袒护太原的“好”警察刘立民那样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打警察的丑剧就不会谢幕,就还会重演,山西的警察队伍也绝难树立起公正良好的形象,我们的法制社会就只是一句空谈。(作者:观雾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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