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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孟母堂”办学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爱铭)现代私塾现身上海?近日,一个名为“孟母堂”的教育机构引起社会关注。昨天教育部门调查后,明确表示“孟母堂”违法。

  昨天,记者委托一名家长前去咨询。据介绍,“孟母堂”办在一个别墅区内,约20名小学年龄的本地和外地孩子,由家长自愿从学龄起送来或从公办学校转来就读。“孟母堂”不办理学籍,要求家长把学籍挂靠其他学校。孩子也不以年龄分班,而是按进入的先后顺

序划分学习进度。五六名家长兼任教师,教学内容以读经为主,中文诵读《易经》、《论语》等,英语诵读莎士比亚作品,数学也进行读经教育,自然科学不设教材,以生活教育为主。

  “孟母堂”为何要“独辟蹊径”搞私塾性质的读经教育?其负责人称,这是适应一些家长对孩子进行个性化教育的需要。如“童话大王”郑渊洁自己教授儿子成才,初中辍学的天才球童丁俊晖星光闪耀,说明孩子成长需要个性化教育。

  然而,教育专家指出,上述例证极其个别,而且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个性教育应建立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我国义务教育制度基本符合现代社会学生的成长需求,本市“二期课改”也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孟母堂”只重视读经而忽略全面发展,有失偏颇。

  专家还表示,让孩子研读一些传统经典是好事,本市一些公办学校就把《论语》等列入选修课。“孟母堂”摆设中式红木家具,挂孔子像、大字匾、国画等,营造古典气氛,借以提高孩子对传统经典的兴趣,也不失为一种手段,但照搬古代私塾的教学法则有些不妥。市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学习的目的是应用,着眼于死记硬背,形式大于内容的教学法不可取。

  市教科院民办教育所所长胡卫则明确反对“私塾”复古。他认为,教育要符合时代发展,体现时代特色。中国古代的私塾教育是政府无力承担公共教育责任的产物。时代巨变,这种形式早已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教育目标,不应提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中小学在资金、校舍硬件、师资软件和学生人数等方面达到标准后,经教育部门审批、登记、发给办学许可证后才能招生。经初步调查认定,“孟母堂”在诸多方面离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较远,甚至未经登记及审批,而且涉嫌违规收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青少年要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家长不把孩子按时送到指定教育机构受教育是违法的。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课程标准、课程内容、课时安排等都有统一安排,所有学校都应遵守。但全日制“孟母堂”的读经教学与义务教育多学科、全面发展的要求相去甚远。

  目前,教育部门正对“孟母堂”作进一步调查,本报将作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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