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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莺莺之死再调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4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高莺莺之死再调查(图)

  (由上至下)死者右耳后有紫色淤血两手手腕有淤血案发地宝石宾馆高莺莺生前照片核心提示

  2002年3月15日,襄樊市下辖的老河口市18岁少女高莺莺在其工作的宝石宾馆身亡,

当地公安机关判定其为自杀。今年7月3日,一篇报道指出该案疑点重重,警方办案懈怠,法医鉴定草率,而出现武警抢尸的闹剧更是说明该案的反常。报道一出,网络震动,舆论哗然,网友甚至表示要募捐搞清高莺莺死亡的真正原因。新华社7月12日报道,公安部刑侦专家抵达襄樊对此案进行协查督办。四年前的那个晚上,高莺莺到底遭遇了什么?在新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有的只是来自老河口民间与官方的不同描述。

  高莺莺,湖北老河口市赵岗村村民,2002年3月15日晚,她的尸体被发现躺卧在当地一家宾馆的三楼平台上。由于无法认同老河口警方关于女儿系自杀死亡的结论,高莺莺的父母高天虎、陈学荣从此踏上上访之路,他们坚信:女儿是被人杀害的。2002年3月15日晚,18岁的高莺莺到底遭遇了什么?

  3月15日晚热闹的宾馆

  老河口市区西北7公里处洪山嘴社区,有一座九层高的红色建筑———宝石宾馆。2000年下半年,距此不远的赵岗村的村民高莺莺来到这里当服务员。

  宝石宾馆虽然离市区颇远,但生意却并不差。在当地居民看来,这里是老河口市领导及官员们的定点餐饮及娱乐场所。“晚上你来看,生意很好。”宝石宾馆旁边一个水泥厂家属区的住户说。

  2002年3月15日晚的宝石宾馆更是热闹。在宾馆原来的服务员、与高莺莺同住一间宿舍的郭延静提供给高天虎的一份书面证明中,这样写道:15日当晚,宝石宾馆老板确实开了“百家乐”赌场,七楼八楼有许多地方官员。老河口相关官员介绍说,宝石宾馆是港资企业,所以当时政策上会对其有一些优惠。

  老河口民间关于高莺莺之死最广泛的一个说法是:前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的一个亲戚到老河口玩,2002年3月15日晚,此人也在老河口一些领导的陪同下来到了宝石宾馆。他想玩一玩“处女”并看到了清秀的高莺莺,在施暴过程中高极力反抗……而老河口市公安局的一位人士及政府相关官员断然否定了孙楚寅亲戚去宝石宾馆游玩的说法及上述情节。

  孙楚寅,湖北黄岗人,1996年3月起担任襄樊市委书记。2002年12月,孙被免去此职务。去年8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法院查明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02.8万元,且有211.7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喻为“襄樊官场地震”的孙氏窝案,70多名官员被查处,老河口市的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长及一位副书记落马。当地一位官员介绍说,老河口也是孙的发家之处,他从一个厂的技术员做起,当上老河口市委书记,后来调到襄樊去任职。高天虎夫妇认为,正是孙楚寅当时操纵了高莺莺案的调查。

  3月15日夜女儿惨死

  在死亡前一周,高莺莺到老河口市区姑姑高玉枝家里玩。“她跟我说,有一个市领导老到宾馆来,说要请她吃饭,她不想去,但总是拒绝又不好。”高玉枝回忆,莺莺为此有点苦恼,她就跟侄女说不要理那些人。

  根据《民主与法制》杂志的报道,高天虎夫妇2002年3月15日晚10点20分接到宝石宾馆女老板王淑军电话,说高莺莺不见了,两人赶到宾馆后,看到女儿被从三楼抬过来。报道说,女儿被抬进来后,陈学荣哭着上前抱住女儿,只觉得女儿两手冰冷。高莺莺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其早已死亡。

  3月15日深夜,熟睡中的高玉枝接到了大哥高天虎的电话:莺莺不行了,现在老河口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玉枝忙通知了二哥高天成,然后赶到了医院。“莺莺躺在一张担架上,一看就知道不行了。”高玉枝抱着侄女的脸摇着喊着她的名字,她看到高莺莺的头发上有些血迹,显得湿湿的,接着看到右耳后有一块明显的紫红色的掐痕。

  尽管宾馆的人员不同意报案,但高天成还是借来他们的手机拨打110。“但是110一直打不通,我就跑到110指挥中心报了案。”高天成说。

  在震惊和悲痛中,高莺莺尸体上的一些异常情况还是引起了亲人们的注意,高天成、高玉枝、高天有、王金凤及王改英(高天成之妻)的记忆中都有以下几点:

  高莺莺的鼻孔里有一些干的血迹;右耳后有紫红色的掐痕;两手腕及手背有紫红色握痕,像是曾被人用力抓握过双手;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下身裤子拉链洞开,裤子也穿得拧着,腰带也不知去向。

  高玉枝说,当时还没有说高莺莺的死因,但从女性的直觉出发,她觉得上述情形表明侄女一定是被人欺负了。

  令高莺莺的亲属不满的是,“警察一个小时之后才来,然后说太晚了,看不清,明天再去看现场。”高天成说。

  在老河口市公安局7月5日提交给襄樊市公安局信访科及湖北省公安厅控申处的一份《关于高天虎女儿高莺莺坠楼自杀一案的调查报告》中,上述过程体现如下:2002年3月15日晚11时30分,老河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洪山嘴宝石宾馆有一名服务员坠楼,要求出警。接警后,副局长谭相民、刑警大队长李双喜带领侦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洪山嘴派出所副所长王相俊已带领全体民警做好了现场保护工作,伤者被送往市第二医院抢救。当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第二医院时,伤者已经死亡。

  3月16日上午快速尸检

  2002年3月16日上午,高莺莺的尸体被搬置到医院的一处围墙边,进行尸检。

  在高莺莺的几位女性亲戚的记忆里,尸检进行得很快,只有十来分钟。“我站在附近,还专门跟法医说要查一下高莺莺的下身。”高玉枝说,但是法医只是翻了翻高莺莺的眼皮,捏了捏胳膊和腿,解开衣服看了看,后来就说:“放心吧,你侄女是清白的。”而老河口市公安局政治部的一位人士证实,当时法医做了下身检查,“检测到(处女膜)陈旧性破损,因为她还是个姑娘,这一点就没体现在尸检鉴定书中”。

  按照当地风俗,宝石宾馆请来专门从事这一行业的李冬梅夫妇为高莺莺换了衣服(事后宾馆付给200元报酬,这个价格比当地的市场价要高)。李冬梅老太太回忆说:尸检完毕后,她即脱下了高莺莺所穿的衣服。“她上身穿蓝色小翻领的西装,里面是暗红色的旧针织毛衣,白色胸罩,很完整。下身穿黑裤子,里面穿着白色带小花的内裤,好好的。”李现在仍能清楚说出高莺莺的穿着,但她记不清高上衣纽扣是否缺失及裤子拉链是否洞开。李还记得死者右耳后的掐痕及右手腕处的像被抓握留下的瘀痕,她同时否认了外界所传高莺莺一侧乳头被咬烂的说法,“乳头很完整,肚子上也没有伤。”她说高的身上没有血,只是从腰到臀部呈现黑紫色。

  高玉枝把高莺莺换下来的衣服全部保存了下来。

  老河口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书“尸体检验”一项显示:死者高莺莺,仰卧于地上,上穿深蓝色褂子,上衣扣子缺失,下穿深蓝色裤子。尸僵已以全身各活动关节形成,尸斑位于尸体的背侧面,呈暗紫红色斑片状,指压可褪色。口、鼻、右耳有大量干血迹,右耳后乳突出处瘀血青紫,右下颌角下缘处有2×1.5厘米花斑状皮下出血。右腹部有3×2厘米表皮剥脱。双下肢畸形改变,双大腿青紫肿胀,双股骨多段骨折。

  该鉴定书分析了死亡原因:死者口鼻右耳出血,说明死者系颅氏骨折、严重的颅脑损伤而致死亡。

  鉴定书最后得出结论:高莺莺系生前高坠致严重的颅脑损伤而致死亡。

  3月16日中午市里来人开会

  中午时分,高莺莺的尸体被送至殡仪馆保存。下午,高家亲戚们被召集开了一个会。

  直到现在高天成都很疑惑,为什么高莺莺死亡案从一开始就有那么多市里领导关注,还成立了市委工作组。“这正说明高莺莺的死根本就不是跳楼自杀这么简单。”高天成据此推断。他的妻子王改英也参加了这个会,她说:“会议一开始,法医就宣布高莺莺死于自杀。我们的一个亲戚跟法医几乎要吵起来。”这个亲戚就是陈学荣的娘家三叔,高天虎平时叫他小爹。他有着20多年的公安工作经验。这位71岁的老人回忆说,针对法医的判断,他提出几点疑问:高莺莺为什么自杀?谁能证明她是自杀?高莺莺从九楼跳下,宾馆客人有没有听到声响?要查清当晚的客人。九楼阳台与三楼平台之间有相当的距离,自己跳下不可能落在平台上。

  老人的妻子、陈学荣的娘家三

  婶早年是卫校毕业,她的判断是:如果高莺莺是自己跳楼,坠落处一定有大量鲜血,尸体上也应该有很多血,但高的尸体很干净,这种情况说明她在坠落前已经死亡。

  高家亲属还提出他们看到了高莺莺身上及衣着上出现的疑点。王改英回忆,在这次会议上,市里的领导们没怎么说话。

  老河口市公安局《关于高天虎女儿高莺莺坠楼自杀一案的调查报告》这样认定高莺莺3月15日晚的活动情况:

  当晚6点多钟,高莺莺来到宾馆四楼舞厅上班,约7点多钟,王小君(娱乐部经理)让高莺莺到五楼财务部王利君处换了200元零钱,并把换好的零钱交给王小君后就一直在舞厅门口的吧台处。约9点多钟,王小君进舞厅招待客人,大约5分钟后,王小君从舞厅出来,就没有看到高莺莺,此时高莺莺一人顺楼梯上到宝石宾馆客房部九楼,在九楼服务台处站了一会儿,从客房部九楼与十楼的转台处的窗口跳楼,坠在宾馆三楼洗衣房平台上。综上所述,排除他杀可能,认定高莺莺系自杀。

  这份报告还显示了一些证人证言,这些证人反映:平时高莺莺脑子有问题,精神不正常。高莺莺当晚从舞厅顺楼梯上楼,上到六楼时,遇到六楼服务员郭雄,郭雄证实:当时高莺莺情绪低落,慢慢地朝楼上走。另据宾馆工程部经理魏江波反映:当晚9点多钟,魏上九楼12号房去换插座,见高莺莺一人头低着站在九楼服务台旁边,魏江波跟高莺莺打招呼,高莺莺没有理他,大约过了20分钟,魏江波从12号房间换完插座出来,就没有见到高莺莺。

  老河口市公安局的《情况报告》还显示了3月16日下午那个会议的情况:在殡仪馆,由市政法委副书记韩思成同志牵头,召集公安副局长曹全成、谭相民,刑警大队长李双喜,宝石宾馆总经理王淑军,死者高莺莺父亲高天虎及有关亲属到场,由刑警大队的法医、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向死者家属通报了尸检情况、现场勘查情况以及调查情况。

  高家亲属说,公安局认定高莺莺是自杀后,市委工作组就催促尸体火化。

  3月17日宾馆设灵

  高天虎并没有把女儿尸体火化,3月17日上午,高莺莺的尸体被抬到了宝石宾馆门前。高家人对自杀的结论不服,种种迹象使他们相信高莺莺死前一定受到了某种伤害。

  宾馆门外摆满了花圈,高家人还在宾馆三楼大厅外拉了一个白底黑字的横幅:宝石宾馆还我女儿。此举引起周边群众围观,赵岗村的很多村民也来到了宾馆。一位村民回忆说,当时也有几个警察在场,但他们只是在附近站着,并没有干涉。

  傍晚时分,高天虎把女儿尸体搬到了宾馆三楼大厅。“等于是在那里为莺莺守灵。”高玉枝说。晚上,大部分村民回家了。一位当晚留守宾馆的村民回忆,宾馆里只有高家亲属及少量的村民,大致有20多人。

  当晚,高天成开车送王改英回家,“宾馆大门两边已经停满了车辆,站满了警察。”王改英说。

  3月18日早晨武警抢尸

  赵岗村村民刘成(化名)自认是一个爱打抱不平的人,17日晚他也留在了宾馆。18日早上,“天刚麻麻亮”,从宾馆三楼看出去,眼前的情景让他大吃一惊:宾馆外面的街道上到处是车辆和警察。还有更让他吃惊的,接着开来的两辆车上,跳下来的竟然全是武警。“武警跟警察穿的衣服不一样,我分得清楚。武警戴着头盔,一手拿盾牌,一手拿警棍,先在宾馆院子里列了四队,有一个当官的好像讲了几句什么,武警就顺着楼梯往三楼大厅冲来。”另一位参与守灵的村民证实了刘成的说法。

  高玉枝一夜没睡觉,天亮后她下到宾馆院子里,靠在一辆车上想休息一下。这时她听到有人大声喊“来人了!来人了!”“我也顾不上看来了什么人,就往三楼大厅跑,与哥哥嫂子一起围护在高莺莺的尸体旁。”

  高玉枝回忆,她看到几个人把高天虎抬起来,扔到了楼梯转弯处的平台上,陈学荣则被人倒拖双脚、头部和身体磕碰着楼梯拉到了院子里。一位在现场的村民介绍,高家亲属被拉开后,十几个警察将装高莺莺尸体的玻璃棺材举过肩头,迅速冲下楼梯,放到一辆卡车上运走了。

  刘成说,陈学荣被拖到院子里后,她冲到街道上拉住一辆路过的警车喊冤,几名警察冲过来拉开她。刘成跑过来为她鸣不平,就被警察架住塞到一辆桑塔纳警车的后备箱里,并强行盖上箱门,拉到了派出所。在那里他还看到了高天成和另一名村民。在高天虎签字同意火化高莺莺尸体后,他们三个才被放出来。

  让刘成感到愤懑的是,既然认定高莺莺是自杀,为什么还要动用武警来抢尸体?

  老河口公安局一位人士解释说,武警本来就有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职责,宝石宾馆是一家港资宾馆,那里的经营秩序应该得到保障。事实上,武警抢尸这件事在老河口尽人皆知。对于社会上流传的孙楚寅调动襄樊武警来抢尸的说法,老河口相关官员称,老河口就驻有武警,老河口领导就可以调动武警,孙楚寅调武警的说法不足为信。

  3月18日上午签字火化

  3月18日上午,市委工作组要求高天虎在一份协议书上签字,马上火化尸体。王金凤回忆,对方说签也要火化,不签也要火化,不签一分钱都没有。

  高玉枝回忆,当时一个领导大声说,不签字,就不放人(指被关在派出所的高天成等人),永远不签就永远不放。高天虎只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这份《关于解决高莺莺意外死亡有关补偿协议》如下:

  甲方:高天虎,乙方:市委工作组。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高莺莺尸体火化后,乙方给甲方协调补偿费四万九千元,作为高莺莺一次性死亡及丧葬的补助费用。

  二、甲方同意在2000年3月18日晚将高莺莺尸体火化。

  三、甲方其他开支由甲方自负(不含殡仪场馆、火化尸箱费用)

  四、甲方领取死亡及丧葬补助费后,保证不再追究任何单位的责任。

  签议书上有甲乙双方签名及所摁指印。甲方有高天虎,乙方为市政法委副书记韩思成。高玉枝说,签字前,在高天虎的支持下,才在第二条后又加上了“如发现新的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句。

  高天有说,高莺莺的骨灰下葬后,高天虎夫妇即取道邻近的丹江口市进入河南,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高天虎把女儿尸体上换下的那条内裤带在身边,这条内裤裤裆处有块斑迹。他通过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送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这份送检日期为“2002年6月19日”、有鉴定人余纯应教授、杨庆恩教授签字的物证鉴定报告书显示:送检死者高莺莺白色内裤上检出精斑。

  高天虎离家时43岁,4年过去了。刘成说,有一天高天虎打来电话,哭着说,我是回不来了,钱也没有了,这事儿还没有个头。“他说,只要一天不死,就要告下去,非要见见包青天”。

  高天有说,去年哥哥打电话,说告状没有钱,要他们给找个买家,把家里的房子卖掉。

  7月6日,高天虎在北京与数家媒体见面后,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7月11日,老河口相关官员表示,襄樊派来的工作组是独立办案,正在加紧核查高莺莺案案卷及询问当事人。襄樊市委一位官员表示,市委书记田承忠要求,复核以事实为依据,一查到底,将之办成一个“铁案”。据《南方都市报》

  不同版本的描述

  关于孙楚寅

  民间传言:孙楚寅一亲戚2002年3月15日晚在老河口一些领导的陪同下到宝石宾馆玩,看到了清秀的高莺莺并施暴。

  老河口警方及官员:断然否定了这一说法。

  关于现场勘查

  高家亲属:110一直打不通,跑到110指挥中心报了案,警察1个小时之后才来,然后说太晚了,看不清,明天再去看现场。

  公安局的报告: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副局长谭相民、刑警大队长李双喜带领侦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洪山嘴派出所副所长王相俊已带领全体民警做好了现场保护工作。

  关于死者情况

  高家亲属:高莺莺右耳后有紫红色的掐痕,两手腕及手背有紫红色握痕,像是曾被人用力抓握过双手。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下身裤子拉链洞开,裤子也穿得拧着,腰带也不知去向。

  尸检鉴定:死者体表无明显损伤,而颅脑内及双大腿有严重损伤,说明为生前高坠致伤。

  关于乳头

  民间传言:高莺莺一侧乳头被咬烂。

  李冬梅:乳头很完整,肚子上也没有伤。关于如何致命

  尸检鉴定:高莺莺系生前高坠致严重的颅脑损伤而致死亡。

  高家亲属:如果是跳楼,坠落处一定有大量鲜血,尸体上也应该有很多血,但高的尸体很干净,这种情况说明她在坠落前已经死亡。

  关于死因

  公安局的报告:宾馆工作人员曹会柱、郭延静等反映,平时高莺莺脑子有问题,精神不正常。事发时,高莺莺从客房部九楼与十楼的转台处的窗口跳楼,坠在宾馆三楼洗衣房平台上。

  郭延静提供的书面证明:一部分询问记录是事实,可另一部分记录是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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