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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盗,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1:21 信息时报

  读者王先生: 去年11月,我按照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将电动车停放在其指定的车库里,但没交车辆管理费,后来车被盗了,我与物业公司交涉,但对方不承认有保管过失行为,声称不承担赔偿。请问,小区物业有没有赔偿的责任,谢谢。

  答:物业管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看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物业管理向你们收取了治安费并在合同中允诺负有负责小区治安维护责任的,那么如果物业管理公司

未能履行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财产和人身损失的,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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