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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民权利为何成为"最脆弱的一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1:25 四川新闻网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在华北、华中、华南的6个省,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24个乡、60个村,就中国农民权益保护现状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央给农民的实惠相当部分被基层的乱收费、乱罚款及农资价格上涨所抵消,甚至有些基层政府也在侵害农民权益。(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农民权利为何成为"最脆弱的一环"?

  农民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的中心点,农民权益又是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之一。中国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这不仅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基本共识,而且已经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正在制定有力政策加以妥善解决。客观地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权益保护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城乡二元结构正在逐步被打破,城乡平等的观念和政策正在深入人心,农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就整体来看,农民权益保护还存在不少问题,农民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容易受伤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也很令人忧心。

  那么,为什么农民容易受伤呢,为什么农民的许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农民权利生态较为脆弱,还不具备经风挡雨的能力。

  一方面,多年来的城乡二元政策造成农民权利极端贫乏,农村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迟缓,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讲,农民处于物质贫困、权利贫乏和文化空白的恶劣生态之中。虽然经过二十多年的农村改革,多数农村解决了温饱问题,也有一部分人走上了富裕道路,但就总体而言农民的权利生态和生存状态还是较为恶劣的,稍有挫折,生病上学都可以成为农民返贫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在我国全面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农民有哪些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仍然还是一个模糊地带,这导致本已十分脆弱的权利生态更加脆弱,更容易被挤压、限制和剥夺。而权利保护法律的缺位也使农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难以有效维护和获得法律救济,使问题雪上加霜。

  二是行政执行力不足,使中央的惠民政策在执行中走样。农民往往处于中国行政管理的最末端,在这里中国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权力行使也由强渐弱,政策执行走样的可能性逐级增大,而且受到有效监督并在出现偏差时得到纠正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正所谓“天高皇帝远”。比如,这次调查中发现的教育乱收费,政府明明有“一费制”文件,而在学校执行时却大大超出“一费制”限制,成倍地加重了农民负担,这显然是行政执行力不足的典型表现。再如,中央高度重视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补偿和保障问题,而且也有法律予以保障,然而到了基层政府那里,却有意无意地与用地方站到一起,干起坑农害农的勾当。

  三是农民权利意识淡薄和维权能力低下,致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权,反过来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调查统计数据表明,81%的农民是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通常他们以家法代替国法,讲人情,不讲法律。大多数农民在发生权益纠纷时采用“私了”的方式;只有不到1/10的农民会选择仲裁和诉讼渠道。农民对法律的生疏、司法程序高昂的诉讼费用和长时间的诉讼期等,阻碍了农民通过司法渠道表达权益。

  另外,在农村,对行政权力和社会不公进行监督的社会力量也十分薄弱,也影响农民权益的有效保护。在城市报纸广播电视的舆论监督触角几乎伸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某个地方的一条狗受到伤害也会报道到媒体上,这使行政权力不敢妄为,各种侵权行为有所收敛。而在农民,对于农民权益保障就没有这么多的社会力量监督。

  看来,中国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考验,更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切实改变农民权益容易受伤的状况,必须从上述多方面采取措施。(李克杰)

  基层贪腐令惠农政策成“画饼”

  为了彻底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和措施,减免农业税,初级教育实行全免,严禁乱收费、乱集资,这些政策的出台,立刻得到了农民的一片叫好声,但是,现在看来,有些地方的农民是老猫拣了个猪水泡———空欢喜一场了。上面的文件是政策,下面有的是对策,中央给予农民的优惠政策从农民那转一圈,最终“落实”到了基层政府和部门的口袋里了。

  虽然中央和国家三令五申倡导要打造服务型政府,但对于某些习惯于“取之于民”的地方基层政府部门和一些涉农部门来说,他们仍然有一种改不掉的习惯,那就是看不得农民享受国家哪怕一点少得可怜的优惠政策,也就是看不得农民有钱;一见农民得到一点实惠,就千方百计想办法搜刮。这种人被农民“誉为”“鸭水干部”———平时呆在岸上,见到水里有食就下去大捞一把。

  生活在农村的人都知道,一些部门打着为农民服务的幌子,帮助农民购进生产资料或收购农产品,还通过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实行“垄断经营”。这里面往往都有高额的“管理费”在内,多收钱不算,有的还和外面一些假冒伪劣制造者沆瀣一气,祸害农民。在一些地方,因为国家的富民和优惠政策,农民的日子刚有好转,一些乡村干部就动起了歪脑筋,纷纷制定一些新的“创收措施”。只是现在很多都是打着服务的旗号,其实说服务,也就是一种“霸王性的有偿经营”。

  某些地方政府的“霸王作风”不仅表现在个别问题上,甚至直接表现在政府的工作决策上:为造“样板”好看,凡建在公路沿线的住房甚至村庄,都要统一建筑规模,统一形状,甚至统一材料和色彩;不顾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修建公路和公共设施,强迫农民集资;而学校更是他们搭车收费“风水宝地”,按照国家政策,学费免了,就在杂费、书费、住宿费等方面想办法,这样一加码,学生的负担不仅没有减轻,甚至比原来更重了……同时,有些地方还在一些“活政策“上打主意,像计划生育,三百五百能过,三千五千也能罚,更甚的能罚个三万五万,反正很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计划生育政策,一超生了就像犯了“天条”,罚再多也没有人敢说个“不”字。

  国家为了建设新农村,几乎每制定一项新政策,就要投入一笔巨大的财力和物力,但是这样的投入却并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这不仅使国家的优惠政策成了泡影,更是寒了老百姓的心。我们不妨借这个机会,让有关部门更深入广泛地调查一下,看看这下面到底还有多少猫腻,不能让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再捂了,如果就这样下去,中央制定的新农村建设的蓝图对农民来说就成了一张不能充饥的画饼。(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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