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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乐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2:30 生活报

  秦雷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

  本报14日讯今天,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学习孟凡乐英雄事迹暨命名表彰大会。并在会上宣读了有关部门授予孟凡乐革命烈士称号的决定。

  会上,有关部门领导宣读了孟凡乐同志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的决定和哈西派出所“6·30”专案组荣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据介绍,鉴于孟凡乐同志在执行公务时同犯罪分子搏斗中不幸壮烈牺牲,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追授孟凡乐同志革命烈士称号。

  据悉,孟凡乐牺牲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授予他“哈尔滨市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和省公安厅授予他“黑龙江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他为“革命烈士”。省公安厅为他申报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另外,哈市市委政法委今天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孟凡乐学习的活动。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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