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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防组认证,请别再忽悠我们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3:26 红网

  全国牙防组遭到法学博士李刚的质疑,李刚要求法院确认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14日,朝阳法院以全国牙防组与李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了李刚的起诉。(《京华时报》7月15日)

  法院一审判决李刚不具备起诉全国牙防组的资格,看来,公益官司要排除牙科预防这个领域了。公民没有资格起诉牙防组,除非哪个花钱请牙防组搞认证的企业良心发现,公

开站出来揭穿牙防组认证纯属骗局,那时,法院才认可原告的资格问题?

  一审胜诉的牙防组,腰板开始硬朗起来。牙防组办公室主任张博学在承认,牙防组的“认证”,并不等于法律上的认证,其含义类似于“认可和推荐”之后,又强调:“牙防组的认证是按照国际惯例,以科学的方式进行的。”

  牙膏、口香糖等口腔科产品的认证,其国际惯例有哪些,科学的认证方式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牙防组搞的这套认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认证,它为何还锲而不舍地拒不放弃不具备法律效果的认证活动?李刚提供的证据表明,乐天公司每年给牙防组的赞助费就有10万元,另外还支付牙防组百万元的实验费。一家口香糖企业,向牙防组年“进贡”10万元,全国众多购买牙防组认证标识的牙膏生产企业,每年给牙防组的钱又有多少?两张办公桌规模的全国牙防组,戳子一盖,黄金万两。

  如此认证,敢问是国际惯例吗?如果是的话,则全世界的口香糖、牙膏生产企业岂不是都成了冤大头,花费巨资购买一个不具备法律效用的认证标识,何苦来着?如果这样的认证具有欺骗性,纯粹为骗取消费者的信任,毫无疑问,全世界的消费者都是其所在国家“牙防组”的“衣食父母”了。如此国际惯例,怎么看都是无中生有的噱头,如果真有,不妨请全国牙防组找出哪些国家的牙膏、口香糖的认证,是交钱就认证?

  科学方式的认证,该是本着严肃、负责的科学态度,对所认证的产品的功效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认证产品有哪些具体的功效、哪些副作用,要有详实可查的数据,并经过权威部门的再确认。全国牙防组的认证,科学到什么程度,不大清楚,其收费便发证,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也许在牙防组看来,收费认证是最科学的认证方式。认证收费无可厚非,但申请认证的企业,不该百分之百合格吧?牙防组认证的不合格产品有哪些,敢公布这个数据吗?恐怕这个数字,根本就不存在。

  牙价比房价,是中国牙科治疗现状的真实写照;认证等于没有认证,是不是牙防组从事认证的真实写照?一个不具备法律资格“认可和推荐”的单位,竟然被法院当成了“豁免”的特权部门,这也是国际惯例、科学判决吗?牙齿保护工作没搞好,牙防组的自我保护工作却很是到位,真是咄咄怪事。

稿源:红网 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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