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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光盘最少罚1万 我市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0:45 青岛新闻网

  

卖盗版光盘最少罚1万我市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

  上图:7月14日,北京市部分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出版商、经营商代表领取了《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当日,全国“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在北京图书大厦举行。新华社发

  早报讯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10部委联合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将集中打击正规音像店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等行为。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获悉,我市与全国同步展开了规模最大的反盗版行动。

  情节严重吊销执照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严惩盗版行为,对于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或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主管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举报非法光盘有奖

  据了解,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举报非法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含一条双头)10万元一3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3万元一10万元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每案奖励200元—1000元;举报出版、制作、贩运、经营非法音像、电子出版物含VCD、DVCD、CD、LD、CD一ROM、录音带、录像带等),按每盘(盒)0.50元奖励,其中淫秽出版物的奖金按两倍计算。(本报记者)

  早报提醒

  盗版这样鉴别

  据介绍,市民可通过以下方法识别盗版光盘:看是否存在无声音、无图像、无文字现象,以及有无汉语言与外文重叠情况;凡是没有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专用标准书号和联系方式即为盗版;盗版者通常会更改原版光盘的封面图案,改变标识字体、字形,有的甚至把原版光盘的题名改头换面,重新换上一个与光盘内容相近,有时甚至比原名更好听、更诱人的名称;没有精美包装、密封塑套等。

  举报电话

  全国“扫黄打非”办表示,对制售、储运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行为,欢迎社会踊跃举报。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10-65212870,国家版权局举报电话为010-65212738,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举报电话为12318。

  对行政部门及其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行为,社会各界向各级监察机关举报,各地监察机关举报电话为12380。青岛市举报电话:858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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