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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八成酒店在卖自泡酒 销售“特色酒”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5:1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窦清 通讯员 周小平)孝感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昨日宣布,即日起,不具备自泡酒生产和加工条件的酒店、餐馆、路边店,如仍销售自泡酒,最高可处3万元的罚款。

  孝感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近日检查发现,该市中低档酒店、路边店八成都有自己泡制的散酒销售,部分大酒店还销售自制的“特色酒”。这些标榜有滋阴壮阳等功效的自泡

酒,相当一部分是低价散装白酒加点中药材。

  按酒类流通的相关管理办法,酒店、餐馆要生产自己的特色酒,必须有生产和加工场地,然后申请酒类生产许可证。如果销售,还要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酒类流通随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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