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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研究生改革要实现两个目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6:00 光明网
薛亚波(北京职员)

  昨日,新京报发表社论《研究生改革推动中国教育发展》,笔者想对该问题想做几点补充。

  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尽管相比基础教育其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但它作为培养国家高级人才的模式,对社会的带动作用非同寻常。虽然研究生教育改革延续了本科教育改革的逻辑思路,但路径上又有所不同,即采取把“蛋糕”做大的方式,减少公费

生规模,增加自费生规模,让一部分人与国家分担教育成本。即使如此,它们所造成的社会效果以及所面临的问题,仍然基本一致。

  之所以此前的研究生教育改革会出现种种问题,根子还是在改革的逻辑思路上。不论收费还是扩招,都不该背离一个基本的目标,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和让受教育者从教育中获得私人收益,而不是“甩包袱”,或进行教育消费的“透支”,不能只重招生,不重培养。以此考量,收费和扩招都是工具性的手段而非目的。逻辑思路的错位,让先前充满期待的一些研究生教育改革措施备受责难。

  收费的双重目的,一是从经济学角度看,在受教育者和国家合理分担成本,既不因经济原因损害有能力受教育者的权利,又能体现按照收益分担成本的市场原则;二是从教育学角度看,为受教育者提供激励,实现教育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改革的制度设计应该由这两个目的而产生,并服务于他们。不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奖励、少奖励,都难以同时实现这两个目的。

  北大等10所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的试点,正在沿着一种基于现实公平原则的“培养收费+学业激励”崭新方向前行,它让改革的目标明晰化并各就其位而不是交叉错位了。然而仍需提醒的是,我们的不少改革措施往往是初衷、起步都很好,一走起来就变了样,此次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的改革,应该注意避免“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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