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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矿务局一中做法令家长不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9:21 兰州晨报

  不赔窗帘钱别想拿毕业证

  7月14日,本报接到窑街矿务局第一中学初三四班学生家长投诉,7月13日该班学生去学校领毕业证时,被要求先交5元钱,理由是该班窗帘丢失,全班34名学生要均摊赔偿费用,不交钱的学生领不到毕业证。7月14日上午11时,本报记者赶赴窑街,对该班学生及学校进行了调查。

  学生:交钱才能拿到毕业证

  7月14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窑街某小区见到了窑街矿务局一中初三四班学生小瑶(化名)。据小瑶讲,今年刚刚入夏的时候,班里的一块窗帘就不见了,5月,班主任张老师对丢失窗帘的事进行了调查。班主任调查后并未做出任何处理。7月13日上午,小瑶正准备去学校领毕业证,接到班干部通知要交5元钱。到学校后,小瑶才知道原来这5元钱是用来赔偿丢失的窗帘的。只有交了钱才能拿到毕业证。小瑶交了钱后,班主任未开具任何收据。

  家长:学校的做法不合理

  小瑶的母亲对记者说,刚开始还以为孩子要钱有别的用途,就问了问其他家长,凡是领了毕业证的学生家长均表示向学校交了5元窗帘赔偿费。小瑶的母亲认为,虽然5元钱不算多,可是学校的做法不合理。首先,窗帘、桌椅等教学设施的损失应该由学校承担,学校的有关经费里包括教学设施的维护、维修费用。其次,谁丢失的窗帘就应该由谁来赔偿,为什么要全班学生共同承担?而且学校不交钱不发毕业证的做法让人不能接受。

  学校:学校有学校的规定

  当天上午近12时,记者赶到了窑街矿务局第一中学。该校刘校长和办公室赵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赵主任讲,初三学生毕业前,该校库房保管员对初三年级的教室进行了验收,发现初三四班的6块窗帘丢了5块。班主任张老师问赵主任怎么办,赵主任答复按学校的规定由学生赔偿。7月13日,张老师将90元钱交给了赵主任。而该校于2002年统一配置的蓝色金丝绒窗帘,每块成本在20元左右。

  就此事刘校长答复,各学校有各学校的规定,损害公物就应该赔偿。刘校长最后表示对于此事将进行了解,给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

  说法:拒绝采访保护老师

  当记者提出希望见初三四班张老师一面时,校方表示拒绝。记者提出学生陈述丢失窗帘的数目与校方给出的数目不一;34名学生共收了170元钱,为何只上交了90元;5块成本20元的窗帘为何多收70元等问题时,校方不能做出解释,而拒绝记者采访当事人张老师的理由是,要保护自己学校的老师。

  本报记者张馨玉见习记者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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