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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起“严打”违规驾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9:29 兰州晨报

  省交警总队开展为期两个多月专项整治行动向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宣战

  本报讯(记者庄坤)7月15日,记者从甘肃省交警总队获悉,根据我省今年上半年特大交通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和近年来三季度全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到全年总数近四成的现状,省交警总队决定从7月20日至9月30日,各级公安交警以国道312线、109线和高速公路及天公路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中小型客车、货车

超速行驶、车辆安全带未规范使用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城市酒后驾驶为查纠重点

  据了解,省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警在国道312线、109线、高速公路和天公路开展以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中小型客车、货车超速行驶、车辆安全带未规范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并在其他国省道开展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和车辆安全带使用、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行驶、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县级交警部门要全力查处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货车载人、无牌无证行驶、无照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城市道路上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乱停乱放、不按线行驶、安全带使用不规范、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将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查纠重点。

  专项行动确定具体目标

  据省交警总队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确定了具体目标:其中,国道312线、109线和高速公路及天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其他一、二级国省道公路客运超员发生率不超过5%,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5%。国道312线、109线上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其他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比专项行动前下降30%以上。城市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酒后驾驶和在限速60公里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高速公路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城市道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一、二级公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8月集中注销报废客车

  据悉,专项行动中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责令客运企业和车主禁止其驾驶客运车辆。7月底前,各交警支队车管所对达到强制报废或近期即将达到报废的客运车辆发布注销登记的公告。8月,集中办理一批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运车辆注销手续和监销,督促未参加定期检验营运客车的企业对车辆进行检验。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生一次客车超员50%以上、两次企业客车超速50%以上、发生死亡和众多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运企业,要及时会同交通、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

  山区三级公路夜间禁行

  据了解,目前全省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地段治理工作已经展开。根据有关要求山区三级及以下公路夜间禁行客车,对三级公路未设置夜间禁行客车标志的,8月中旬必须设置完毕。同时,各级公安交警要加强对重点事故多发路段和汛期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等隐患路段的监控巡逻,对事故多发路段,相关大队、支队要做到24小时监控。据了解,甘肃省交警总队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组织足够警力上路,并要将执法装备投入到基层执法一线。对发现的客车超员必须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客车驾驶人必须责令就地休息,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预警和处置工作将受到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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