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阻游程旅行社免责 旅游部门不受理类似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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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15:36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记者从市旅游投诉中心获悉,前些日子因受台风“艾云尼”影响,某旅行社被迫取消了豪华游轮韩国、日本之旅,个别游客投诉要求赔偿损失。对此,市旅游投诉中心有关人士说,根据《合同法》117条规定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旅行社是可以免责的,游客与旅行社双方经济损失由各自负担,游客的投诉并不在旅游投诉部门受理范围。 据了解,像类似不可抗力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取消、轮渡停航等现象,旅游投诉部 门每年接到不少投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些都属于非旅行社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而出现纠纷的,双方产生的损失应由各自承担,旅游投诉部门可不予受理。(记者李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