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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两家企业炒货产品“不过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7:5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6日电炒货食品是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经炒制、烘烤、油炸等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但国家质检总局在此间提供的一份质量报告显示,其质量不容乐观。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对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福建、广东、甘肃、重庆8个省、直辖市39家企业生产的55种炒货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合格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

6.4%。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部分产品过氧化值超标、感官不合格;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标志标注不规范等。

  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傻子”香瓜子、福建莆田市立升商贸有限公司的“金扁担”咸味花生在抽查中被列为“质量较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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