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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益事业岂可市场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0:59 正义网

  唐山“7·28”大地震已经过去30年,30年来,24万逝者的祭奠一直是遍布市区路口的一堆堆纸灰。南湖公园地震纪念墙兴建之后,市民可以在上面刻上亲人的名字,来这里祭奠。然而,在纪念墙上刻名字是要收费的。(7月1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立一个唐山大地震纪念墙,将7·28大地震中已故的24万人的名字镌刻墙上,既是对死难者的告慰,也是后人缅怀之情的寄托,而作为记录自然灾害的载体和人类牺牲的祭奠,

纪念墙对于强化人类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忧患意识,更是超越唐山一地而有了全国乃至世界性的意义。正如专家所说,这个意义将超过巴黎公社社员墙和耶鲁撒冷哭墙。显而易见,唐山大地震纪念墙不是一般的墓地陵园,它承载着所有唐山人的情感波澜,是一座城市的记忆。然而本该是公益性质的纪念,却因为商业机构参予,因为收费而变成了商业运作,却就变味多矣。

  纪念墙正面每一姓名1000元,背面800元。这是刻名收费的价格。24万死难者的名字刻上纪念墙,单纯从商业角度看,扣去成本就是利润,其间的经济效益有多大乃是一目了然。然而问题的关键,乃是能不能这样做,该不该这样做?唐山大地震在30年前是人类的一场灾难,在30年后的今天,这场灾难自然也有了“资源”价值。但是这个“资源”应该基于社会效益的层面,而不能是经济效益的载体。我不想说利用纪念墙刻名收费是发“死人财”,但是当“正面1000元”、“背面800元”明码标价,当死难者的姓名客观上被商业化,成为象征金钱的一个筹码,当痛定思痛的纪念被异化为一个掘金牟利的“商机”,24万死难者的魂灵如何安息,我们又怎么能够释怀?

  公益事业和市场行为有严格的界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能混为一谈。不可以商业运作的事情,即使贴钱并且要贴很多钱,也是非贴不可;即使赚钱并且能赚很多钱,也是一分不能赚。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规矩,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半点含糊。就事论事,这儿讲的只是唐山大地震纪念墙的刻名收费,然而举一反三,厘清公益和市场的界限,无疑更具普遍意义。

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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