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无证占道商铺为何拆不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1:41 信息时报

  

无证占道商铺为何拆不掉?
步行街多家商铺对占道摊档不满,认为挡了正规商铺的生意。时报记者 郑启文 摄时报讯 (记者 周芳) 记者昨日接到报料称,上下九步行街十多个合法商家代表,联合反对无证占道经营。据了解,广州多条步行街上均有这些无证占道商铺安营扎寨,这一现象业已成为政府部门管理真空带,而步行街管委会认为属“以街养街”有必要保留。

  记者直击:无证照摊档摆上步行街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上下九步行街上看到,街道中央,有十几个简陋的摊档一字排开,有推销婚纱摄影的,有卖饮料小吃的,破损的桌子、凳子混杂着排出的污水、垃圾,环境十分恶劣。虽然昨天下着小雨,但无证照摊档仍有十几个之多。而在天气晴好时,这样的无证占道经营摊档更是多达二三十个。

  随后,记者又来到北京路步行街,街道中央也摆着三个档口,正在经营饮料和作房地产宣传,某广场门口也有5个档口租给了一些婚纱影楼,还有十几个临时档口正准备开业。据附近市民介绍,天气好时,西湖路周边也会摆出来十几个临时档口。

  合法店铺财路被挡住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多位步行街上的合法商铺经营者,他们纷纷向记者吐苦水,“常年占道经营,已经严重影响了两边合法商家的经营”。

  在下九路段经营服装店的档主邓先生告诉记者,他早前在上下九和北京路两个步行街以及中华广场周边都买有商铺,但都因无证占道经营者的竞争、挤压,令他的生意难以维系,不得不连连换地开店,甚至关门撤出。他认为,“在步行街上,甚至感觉非法的比合法的更有竞争力”。

  (报料人 林先生奖50元)

  各方说法

  管委会:中间摆摊补充步行街经费

  据商家介绍,他们曾多次向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投诉,但是工商部门表示,他们的职责范围只管室内无证经营,室外无证占道经营归城管部门处理。城管部门却说,步行街路段,由步行街管委会负责。

  为此,记者昨日致电上下九步行街管委会相关人士。“步行街的确有开放一些非固定商户的经营场所。”该人士表示,步行街之所以开放该类商户,是有多方面考虑的。上下九步行街全长1200多米,每年的维护费用光电费就要100多万元,清洁、保安等所有维护费用加起来每年要接近600万元,如果仅从政府财政支出,比较困难,只能通过中间摆摊筹集经费减轻压力。而且这些商户所开办之前,管委会就对其经营的商品与固定商户经营商品进行了分类,不但不会引发恶性竞争,反而会使步行街的经营更加多元化,有利于吸引顾客前来购物,从而促进商户的发展。

  行业协会:步行街占道经营五宗“罪”

  但是,据广州市招商协会的投诉案件显示,广州市内各条步行街的占道经营情况,至少有五大“罪状”。首先是违法,与现行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格格不入;其次是步行街里占道经营容易造成城市管理的“盲区”;三是中间摆摊设档“以费代税”现象严重,扰乱工商、税务工作;再次是占道经营不仅严重影响市容,更存在安全隐患;最后是形成不良的商业环境,对正当经营的商铺造成冲击。

  广州市商业总会副会长关伟均也表示,步行街中间摆档实质上对消费者和合法商家造成了购物和安全疏散的障碍。广州对其他地方占道经营持反对意见,步行街又是城市的“窗口”,街中摆档占道经营更不应该。

  人大代表:别让步行街占道成执法盲区

  同时,在今年广州两会上,广州市人大代表莫志林曾提建议,步行街占道经营和“走鬼”一样,成为严重影响市容卫生和城市景观的毒瘤。他认为,主管部门应尽快对室外展示宣传与经营管理条例加以完善,严格限制占用公共路段的一切商业宣传经营活动。迅速清除和取缔占道及无证经营摊档,并加强执法管理,还路于民,消除危害与安全隐患。

  此外,广州市政协常委张火营也指出,不应让繁华商业旺地的占道、无证经营成为执法盲区。

  记者探秘

  10平米小铺月租高达十万元

  昨日,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个约10平方米左右的非固定商铺,月租金竟高达几万元乃至十万元。

  该知情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下九路临时档口的租赁协议书”。书上显示,街上商店门前一块9平方米档口的租金为3万元/月。12平方米档口,在北京路步行街的价位大约是8万~12万元/月,上下九步行街的价位约3万~5万元/月,西湖路周末两天的租金更高达6万元。

  ■相关法规链接

  《广州市商业步行街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包括道路、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凡违反规定,由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给予处罚。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定》

  第六条:下列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由区大队责令其限期拆除。

  一、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及建筑退缩地带的。

  二、占用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风景游览河段岸线的。

  六、妨碍城市交通、消防通道的。

  ■编辑点评

  如此“以街养街”,有违公平竞争

  将步行街中间的某个路段出租给一些非固定商户,作为经营场所,步行街管委会如此“以街养街”的做法,实在有点不妥。且不说这些无证占道商铺剥夺了市民的部分路权空间,妨碍了行人的通行,更重要的是这些“三不管”商铺的零税收便利条件,使其在寸土寸金的步行街市场竞争中,处于一个非法的竞争有利环境,而这不但有损合法经营商户的经济效益,还有扰乱市场秩序之嫌。

  造成这种“在步行街上,非法的比合法的更有竞争力”的怪胎,缘于执法管理的漏洞。工商、城管部门对步行街占道商铺管理的缺席,给了步行街管委会一个“自己路段自己作主”的权力,而这个明显缺乏监督的权力就导致了步行街“以街养街”得以存在多年却始终无人问责的违规现象。按说步行街管委会应该本着对所有商铺负责的态度,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有序氛围,为市民提供一个购物休闲的好去处,但现在,无证占道商铺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而这种伤害从长远角度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步行街的良性有序发展。因而,制止步行街这种恶性竞争,有赖于将步行街的管理职责归位,不能任由步行街管委会利用便利为自己谋私利。

  我们在不断地打造和完善步行街,如北京路要南扩,上下九要寻求突破,但如果连最基本的管理都跟不上,再发达的商机也会大打折扣。我们不愿看到步行街沦为充满着无证占道商铺的无序商业街,那么首先就要把那些非法的、不合理的统统清理掉,然后再理顺管理关系,没理由放任“三不管”扰乱步行街的良性发展。

  李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