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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安全监管执行力为何“逐级递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2:00 光明网
许贵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在成都举行的安全生产形势报告会上说,一些地方的负责人,只看到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和非法生产的小煤矿对地方发展可能带来的某些问题,看不到这些小矿害人死人、祸国殃民的现状,政策的执行力就这样逐级递减,致使安全监管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普遍存在。(据7月12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我国“矿难”屡屡发生,其中重大人为恶性事故有增无减,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除了管理体制长期存在的弊端以外,主要根源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扭曲了“科学发展观”。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发展经济,致富百姓”的招牌,把开采小煤矿视为“支柱产业”,对私采乱掘煤炭资源现象漠然处置,甚至放任自流,明知“非法开采”,也不进行关闭,只要能够出煤、多出煤就是“发展经济”,把“以人为本”变成了“以煤为本”,长期奉行的是“要煤不要人,要钱不要命”的疯狂生产经方式。认为只要“经济大发展,领导政绩就耀眼;财大气粗说话硬,一切事情能摆平!”经常听到一些官员不负责任地说,煤矿出事死人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发展经济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是多么丧尽天良的“发展观”?

  二是“政令不通”。针对频发的“矿难”事故,党中央、国务院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严厉的“撤资令”和关闭一些非法小煤矿的若干“紧急通知”。但在落实中,常常遇到来自多方面的阻力和障碍。有的公开宣扬,只要“顶得住”,就会“有出路”。因此形成了“上边打雷下暴雨,下边防汛渡难关”的非正常现象。尤其是那些安全条件不具备的非法煤矿,经常贪污上边下达的“政令”,实行封锁、保密,压着不办,不让工人知道。有的利令智昏的“黑心”矿主,连整顿煤矿的紧急通知的内容都不清楚。由于层层打折扣,必然造成执行力递减,监督不到位、甚至长期缺位。使“没说没管”的煤矿成了葬送工人生命的坟墓。

  三是“官煤勾结”是总祸根。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对那些非法煤矿为什么管不住、管不了?为什么在整顿中非法煤矿可以顺利“过关”?为什么有不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煤矿反而“六证齐全”?说明官府与煤矿有一条难以斩断的“利益链”。就是这条血淋淋的“利益链”,死死捆绑着“官煤勾结”。因为煤矿停产或关闭,就等于断了他们的“财路”。正如矿工们痛恨不已地说:“黑心矿主在煤矿里拿走了‘大头’,腐败官员不出大楼也得了‘大票子’!”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充当非法违法煤矿的“保护伞”和“黑靠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而且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实践证明,不重视安全和忽视安全,就是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当儿戏。这是对人民的犯罪行为。我们绝不允许这种祸国殃民的现象再继续下去了。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以及理顺各种关系,增强宏观“调控力”和微观“执行力”,把安全工作搞上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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