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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只“盖章”不“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5:53 新民晚报

  随着汽车不断进入市民家庭,二手车交易正孕育一个巨大的市场。由于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涉及不少手续,交易双方往往会通过中介公司办理。对此,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专业办公室有关人士昨天指出,有些中介公司只顾盖章收费,不重管理“把关”,导致消费者投诉屡屡发生。

  三方各有说词

  胡先生的购车经历可谓“一波三折”。去年10月31日,他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与李先生达成意向,向其购买一辆普桑轿车,委托上海一家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办理交易手续,并由其担保、盖章。按照双方约定,车辆转籍手续应于2005年11月15日之前办妥,但因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管所存档不符,至2005年11月30日仍没办好相关手续。而在此之前,胡先生早就把车开回了家。

  眼看转籍手续迟迟不能办好,胡先生要求对方退车、赔款。经双方协商,李先生愿少收2500元,双方重新签订协议,继续由经纪公司担保盖章。但办妥相关证件之后,李却又要求胡支付3500元,不然不愿办理转籍手续。

  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受理投诉后调解,其间出售方、消费者以及中介公司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出售方李先生辩称,胡先生在没有完全办好手续的情况下,将车开回家,拖延了时间,增加了费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胡先生承担;消费者胡先生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对增加的费用也不予认可。而经纪公司认为,买卖双方是私下交易,作为中介他们只不过盖了一个印章,手续办不成,于己无关。

  中介责任最大

  对此,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指出,该起纠纷的发生与中介公司操作不规范密切相关。在二手车交易中,一些中介机构因为贪图小利而在买卖双方的协议上加盖印章,却忽视了盖章后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的真实情况,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不能重收费、轻管理。当然,在车辆办妥相关手续前,消费者也不该急于将车开回家。

  在汽车专业办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胡先生一次性付清余款,李将全部证件交出。

  业内人士指出,去年10月起实施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因此,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具有不可推卸的“把关”责任。

  本报记者薛慧卿通讯员刘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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