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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70%比例”总量控制的两点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6:36 国际在线

  作者:张贵峰(个人文集)

  13日,建设部正式公布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明确界定。其中,关于70%比例的解释是:“各城市(含县城)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中国青年报》

7月14日)

  虽然,对于这一显得颇为姗姗来迟的概念“明确”,舆论不乏叫好之声,如有论者认为“体现了政府继续宏观调控的决心”(这样说当然并不算错),但在笔者看来,其所蕴涵的调控风险、隐忧同样不可低估——

  比如,住房户型结构分布进一步分化的隐忧。很明显,“70%比例”针对总量而不是单个项目,必然意味着,一些项目的90平方小户型可以大大低于70%比例(甚至从理论上讲,可以将小户型降低比例降为零),而另一些项目则必须有更高的小户型比例,那么,这种项目户型比例的分化,是否将进一步加速在住房结构上富人与穷人的分化,即出现所谓的“富人区”与“穷人区”?联系此前一些地方出台的在市中心区域限建经济适用住房、乃至在某些区域控制“低价商品房的开发建设”的政策,我想,这种担心应该不是多余的。(《新京报》7.13)

  更令人关注的是,这样一种分化,是否会加剧如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把穷人赶出市中心”的当前城市房地产开放趋势?无疑,从纯粹的市场逻辑、利润追求出发,由于与大户型相比,小户型无论从设计、建设上,都意味着相对更高的成本和更低的利润,而市中心寸土寸金,那么,大户型项目集中于市区、小户型集中于郊区,就是一种很难避免的趋势。当然,郊区土地便宜,小户型集中于此,或许会产生“更买得起”的效果,但是,“买地起”并不等于“住得起”——交通支出、生活配套压力,都是无法回避尤其是穷人无法回避的连带成本。显然,无论怎样讲,出现这样的分化,都是有违当初设置小户型比例限制的政策初衷的。

  再如,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增大的隐忧。“70%比例”的小户型限制只与总量有关,而“总量”在谁手中、由谁说了算?当然还是政府,这样一来,掌握具体“比例”审批裁量权的政府部门,无形中就多了一个权力寻租的机会、渠道——那些小户型比例更低而利润更丰厚利润的房产项目,批谁不批谁、批多少,行政支配之下,必然伴随着巨大的利益诱惑。众所周知,开发商与政府关系密切、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各种利益纠葛,正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所以乱象弊端丛生,并饱受诟病的一个重要症结,这种背景下,再赋予政府部门这种缺乏可操作性而富含寻租模糊性的“总量比例”控制权,是否有让已然不甚清白的房市政商关系更趋暧昧之嫌?

  

  审稿:刘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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