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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官杀回马枪 合浦两“无罪”贪污犯终领10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1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王克础 许海鸥

  两年前,合浦县检察院以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的罪名,查处原合浦县供电公司两名经理及其两名下属,一审法院判定两名下属是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两名经理被无罪释放。经过检察机关的抗诉,案子起死回生,一名副经理被判处10年徒刑,两名下属则被改判为3年。遗憾的是,另一名经理闻风逃跑了……

  一纸抗诉

  副经理从无罪变成主犯

  1996年至1999年间,合浦县供电公司与该县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赔付包干”协议,供电公司每年交纳120万元保费,保险公司再将这笔保费的一半返还给供电公司下属一个服务部。供电公司的几名领导明知这种“自保自赔”的做法是违规的,却以此套取公款,前后8次变相贪污了其中的32万多元,并以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为名,变相私分国有资产16万多元。

  2004年9月,合浦县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于2005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经手分钱的该公司服务部负责人赖功珊、李耀富为主犯,分别以贪污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年;而该公司经理叶代明和副经理韩宇峰却被认定贪污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错案,提出了抗诉,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也提出了相同的意见,启动了二审程序。不料二审开庭后,叶代明发觉情况不妙逃跑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然后套取国有资产私分,其中叶、韩两人分别分得5万和6.81万元。在本案中,提议和授意分钱的韩宇峰是主犯,赖功珊和李耀富是从犯,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成立。

  今年4月20日,北海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韩宇峰有期徒刑10年。赖功珊和李耀富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叶代明因在逃,法院中止了对他的审理。

  一封举报信

  揭出贪污大案

  从无罪释放到最后判决10年徒刑,如此戏剧性的反差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反响。这起案件是如何“起死回生”的呢?7月13日下午,北海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伟才及当初办案的几名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此案的侦破经过。

  2004年6月,合浦县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一封举报信,内容极其简单模糊,只是笼统地举报合浦县供电公司一些人私分“保险费”的问题。

  接到举报后,反贪局立即对合浦县供电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例行的初查,但收获甚微,因为该公司的账面上根本没有关于“保险费”的反映。后来,办案人员从“外围”入手,着重调查合浦县某保险公司经理、会计、出纳等人员,案情才得以扭转过来。

  时任该保险公司经理的劳某供出了实情,他反映,自从1995年起,他们照搬外地某市一保险公司的做法,搞了一个“供用电综合责任保险”业务,并找到叶、韩等人商谈开辟。这是一项新险种,供电公司投入的保费,实际上是通过升高电费从用户中收取的,每度电约提高了0.2元钱。

  第一年,双方按协议条款执行,保险公司一年大约向供电公司赔付40万元左右,供电公司认为亏了。第二年,双方经过进一步商谈,达成了一份“保险赔付包干”协议,也就是由供电公司每年交纳120万元的保费,不管投保的变压器是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均以“承包赔偿”的形式,返还50%的保费。如此“暗箱”操作,给叶、韩等人的贪污公款埋下了伏笔。

  一个回马枪

  情水落石出

  反贪局工作人员寻问劳某:“供电公司‘自保自赔’,而你们不用承担任何风险,每年却净赚60万元,投保方有那么笨吗?”“事实上,对于投保方来说,这样的做法根本不叫做保险。但如果供电公司不投保,就不能向用户提高电费,也没法套取这份额外的‘收入’。

  所以,这是双方都有利的事情。”劳某说,在操作上,保险公司不能直接将“保险费”返还给供电公司,因为这样是违规的,所以他们就以“赔付包干”的形式返还给对方,这样就可以避开“保监会”的监管。之后,他们才根据供电公司叶代明、韩宇峰等人的要求,将这笔钱打入到供电公司下属的安装维修服务部去。

  就这样,反贪局经过层层剥茧式的深入调查,案件事实越来越清晰。反贪局杀回供电公司,对叶代明、韩宇峰及其下属赖功珊等人进行调查。在证据面前,除了韩宇峰之外,这帮人对于分钱内幕一一供认,并纷纷退出赃款,其中叶代明退出了5万元。

  一个信心

  击倒两名经理

  然而,在铁证面前,韩宇峰却咬定自己是干净的,连钱都不承认分到。“在此案之前,韩宇峰曾因犯受贿罪,被北海市中院判处免除处罚,他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即使是同案人一致指认,他仍一一否认。”办案检察官说,当一审判决叶、韩两人无罪时,他们压力很大,但他们对抗诉非常有信心。

  杨伟才说:“事实上,检察院已经查明,叶、韩两人作为公司领导,对所私分的公款来源清楚,私分行为是在下属请示两人同意后实施的,主观上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性。且两人积极参与分钱的时间跨度达4年,次数达8次,客观上非法占有巨额公款,属于主犯……所有证据中均反映,叶、韩两人是这起案子中的主要策划人和组织者。在抗诉过程中,我们就是从这些证据入手的,最终打败了韩宇峰。”

  一个遗憾

  一名主犯出逃了

  “二审虽然将此案纠正了,但主犯之一的叶代明却出逃了。”杨伟才说,“两名从犯被改判3年,当初被无罪释放的韩宇峰被重判10年,这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同时也反映了反腐工作的艰难。”本案中,除了韩宇峰不满50岁外,其他人都是超过55岁的老人,赖功珊今年已经70岁,李耀富63岁,如果没有这样的事情,他们早已退休在家颐养天年,可现在却要在监狱里度过。在合浦供电公司采访时,记者从供电公司的老职工口中得知,赖功珊原是公司的技术骨干,在上世纪90年代办“三产”的时期,被公司委派拉出一干人马成立了维修服务部,其实就是成立一个“找钱发奖金”的部门。

  一名老职工说:“当年,他们并不知道这件事,因为分钱只在领导们小范围内进行,很少人知晓。”现任该供电公司的庄经理说:“这起案件,将成为我们的反面教材。”编辑:王香菊作者:王克础 许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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