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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可获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18 东南快报

  本报讯琅岐经济区也纳入了福州城区医疗救助范围。日前,《福州市城区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对去年颁布的救助办法进行了修订。据了解,与旧办法相比,救助范围扩大,申请更加便捷,但每人每年最高救助1万元的标准不变。

  按新的救助办法,门诊特殊病种也可申请救助。根据新的救助办法,符合救助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由本人或户主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

  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福利机构与医院结算,再携带相关证件向福州市医保中心申领救助金。

  福州市医保中心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直接发放给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较高,无力与医院一次结算的,可分段向市医保中心申领医疗救助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超过1000元后进行申请)。

记者 艾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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