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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产蚊香近六成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2:19 京华时报

  标称可燃10小时实测仅为6小时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本市企业生产的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盘式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液体蚊香和杀虫气雾剂四类5家生产企业的7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合格3种,抽样合格率为42.9%。

  根据国家标准,特殊规格的盘香应满足明示燃点时间要求。此次抽查的北京光彩鹤香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5双盘“鹤牌”蚊香,产品明示连续燃点时间大于10小时,而实测仅为6小时10分钟,没有达到规定的药效持续时间。

  另外按照规定,家用卫生杀虫产品应明示有效成分含量,并不得低于明示含量。抽查中发现北京济方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600ml“手牌”杀虫气雾剂(产品名称未标注,实为杀虫气雾剂),实测净含量为575ml。

  此外,抽查中还发现北京济方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无味型“手牌”蚊菌清植物型电热液体蚊香,实测有效成分含量指标合格,但未按标准规定明示产品的药液净含量,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北京满山红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普通型1×140mg×30片“猎圣”牌蚊菌猎圣电热蚊香片,未按规定明示有效成分含量,也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市质监局对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整改,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促进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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