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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律援助统计 3年免除当事人费用两千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3:19 青岛新闻网

  我市法律援助事业最新统计显示

  3年免除当事人费用两千余万元

  本报讯2003年9月《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状况如何?市司法局近日作的统计显示:3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解答群众法律疑难

、解决贫弱群体“打官司难”、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据测算,截至今年6月,共免除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法律服务费用2283.2万元,并为当事人争取经济权益约5579万元。

  统计显示,我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发挥了“三大作用”:一是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要。专线通过方便、快捷、专业的服务,在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的同时,宣传了法律法规,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通过专线服务,减少、化解了大量纠纷,避免了部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减少了信访。三是架起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专线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通过它可以及时了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据此向党委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统计同时显示,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办理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各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并且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规范援助措施;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保证了办案质量。3年来,共接待来访法律咨询51933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460件,其中民事案件5579件、刑事案件1823件、其他58件,援助机构律师承办2089件、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5371件;民事案件胜诉率57.1%、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22.3%,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全部采纳和部分采纳率达到78.5%,受援人满意率达91%。(戴谦王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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