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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干了5年突然被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17 今日早报

  临时工干了5年

  突然被辞退

  用人单位须按年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习生 朱寅 见习记者 翁浩浩

  早报讯 辞退做了快5年的员工,单位给了1600元补偿金。劳动监察部门认为,因为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要辞退员工,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数;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干了5年突然被辞退

  黄女士今年48岁,2002年2月进了杭州一家银行工作,每月工资670元。银行一直没有和她签合同。

  今年6月30日,单位突然辞退黄女士,并发给她1600元补偿金。黄女士很不理解,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

  该银行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他们招聘员工需要省分行统一进行,因此无法和黄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了1600元补偿金。

  须按年计算支付补偿金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助理调研员靳起超说,按照《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必须在15天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双方存在一种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数额。银行虽然支付了1600元补偿金,但没达到(670元×5年) 3350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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