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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连涨3年 低保补助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23 重庆时报

  据新华社电中央政治局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会议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受鼓舞,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负责人日前就此接受采访,介绍了这项改革的有关情况。

  公务员: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重在建立新制度,形成新机制。通过简化工资结构、增设级别、增强级别功能、完善工资调整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工资的激励作用。二是适当向基层倾斜。我国公务员队伍60%在县以下基层单位,92%是科级以下人员。加大低职务对应级别数,使低职务公务员有充分的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使基层机关因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限制没有晋升职务机会的公务员也能提高待遇;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等等。三是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事业单位员工: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二是实行新的工资分类管理办法。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类型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三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运行机制上与机关不同。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机制。

  困难群众:提高城市低保补助

  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了低保补助,由2000年的8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12亿元,覆盖人数由2000年的400多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2200多万人。因此,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做好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即适当提高补助水平,使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比2005年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具体调整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调整时要适当向生活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低保对象倾斜。

  同时,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再次大幅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

  离退休人员:7月1日调高基本养老金

  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标准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一次出台,三年连调”的方案,即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连续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调整水平分别以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基数,按照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调整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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