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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全市统一换发地税登记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王鑫)在地税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注意了:8月1日起,全市将统一更换地方税务登记证,11月30日截止。明年元旦起,原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据悉,这是自1999年全国大换证以来的首次集中换证。另外,市地税局将首次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4种情况纳入办证范围。

  换证对象主要是在今年8月1日前已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纳税户,具体包括各类企业

,企业分支机构及生产、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11月30日前,须到各区(市)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换证。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新的税收征管法中,一些新内容不能在原来的税务登记证中有效体现,因此需要换证。收费标准已报省物价局等待批复,不过换证的总体收费标准将保持不变。

  成都市地税部门将在换证后首次使用临时税务登记证。该证适用于以下情况: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区(市)县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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