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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当官的”要出庭 郑州出台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5:41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何可)7月17日,郑州市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老百姓有机会与“一把手”们对簿公堂。

  郑州市政府7月17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其核心是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通知规定,对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涉及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确实

不能出庭应诉时,分管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对“不应诉、不举证、不出庭”,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给予主管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希望此举能扭转过去长期存在的“民告官却不见‘官’”现象。据不完全统计,过去郑州市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屈指可数。多数情况下,他们总是委托律师或者机关一些普通干部代为应诉。

  通知还特别指出,由于各级各类指挥部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因此不得以指挥部的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

  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先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行政机关一把手委托他人出庭应诉并不违反《行政诉讼法》。”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实施了这种应诉制度。輥輳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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