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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形象革命”,更要“精神革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6:00 光明网
倪洋军

  河南商报报道:(记者李蔚)“交巡警叔叔是城市形象大使,可帽子却黑黝黝的,太难看了。”昨日,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警务督察针对小学生提出的这种情况走上街头,逐个对辖区民警警帽进行检查。(2006年7月11日新华网河南频道)

  这是由一名小学生的一封“批评信”引出的一场交巡警的“形象革命”。的确,交巡警作为交通执法人员,在文明执法的前提下,个人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一种精神

状态,代表了一种法律的尊严。作为执法人员,如果衣冠不整或形象不佳,首先就让人有一种不严肃的感觉。在这样的“黑帽子”下,市民也许会怀疑是否有一个“黑脑袋”?所以,整顿执法人员的形象势在必行。

  但是,外表毕竟是外表,公正执法不是靠华丽的外表所能代替的。“公道在于心”,作为执法人员,能否做到秉公执法,能否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键还要看是否能出于公心,是否能顶得住各种外界压力。交通违章,在执勤过程中,对于交巡警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现象,但是,不同的人违章能否做到一个标准,就是对其工作责任心的一种严峻考验。如果,碍不过情面,对某些人网开一面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即使你的衣冠再整洁、形象再完美,也不能做到执法为民、执法为公。

  社会上常说的“警匪一家”或者“警匪一气”,肯定不是从外表来说的。所以,我们在提倡“形象革命”的同时,更要提倡“精神革命”。要通过教育和引导,让每一个执法干警都能坚守法律的天平,都能始终做到正直而不曲直,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不为权势左右,不为人情所动。

  放开来说,对于任何一个行业、单位或个人,“形象革命”只是浅层次的或一时的,要想达到深层的或永久的,必须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精神革命”。因为“形象革命”可以靠一时的整顿而略显成效,而“精神革命”则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地锤炼和打磨。

  愿我们的社会环境越来越美好、越来越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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