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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二审一律公开第一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6: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死刑二审一律公开第一例
7月1日起,省高院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将一律开庭审理。昨(17)日,我省法院死刑二审案件首次公开开庭,省高院邓修明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赵关华、巫桂忠等七被告人故意杀人一案。

  □庭审实录

  七被告上庭六小时

  去年3月25日,成都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7被告均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关华、巫桂忠、张琪、王永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福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黄建彬、巫祥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6个小时。庭审中,巫祥中提出希望上诉。

  邓修明副院长指出,尽管巫祥中已超过上诉有效期限,但法庭仍然会倾听其上诉理由。邓修明说,书面审理的局限在于不能让相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被告也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他认为,二审死刑案件开庭审理更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

  □各方反应

  二审开庭都叫“好”

  昨日庭审,除了被告家属外,省高院还邀请了相关部门领导、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各方对二审死刑案开庭审理作出了一致评价:好!

  被告赵关华的儿子今年高中毕业,他说:“公开开庭好,应该有帮助吧。”

  作为省人大代表,成都红旗连锁公司董事长曹世如认为:“不管是作为人大代表还是普通公民,我都认为,能把这种人命关天的案件拿来开庭审理,是法院工作的一大进步,除了提高全民法制意识,也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

  省政协委员、四川大学皮革工程系副主任张宗才旁听后说:“公开开庭应该比书面审理更好,在公开审理过程中,可以让法官重新了解案情重新做出判决。虽然这样做会增加法院的工作量,但从各种角度来说,最好的好处是让司法更公平、公正、公开。”

  早报记者吴楚瞳实习生许璐摄影李国东

  □案件回放

  被告人赵关华和被害人马富强同为西昌市盐源县煤矿的股东,赵关华因经济利益关系与马富强有矛盾,被告人巫桂忠欲在盐源县投资开矿遭到马富强的反对。赵关华和巫桂忠遂共谋找人杀害马富强。2004年8月,另外5名被告将马富强从西昌骗至成都。当马富强和其随行的何正银抵达成都后,5被告人将马富强和何正银杀死,并将尸体埋入大面镇一枯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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