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城管执法要接受督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7:1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胡少殊廖玲芳武鹏)合肥市城管执法局昨日出台《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暂行办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察。

  按照职责要求,合肥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负责对未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批准,擅自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装、佩戴相关标志及擅自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行政执法证件、标志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执法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察。《办法》还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如在执法业务考试中不合格,或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的,以及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城管执法督察支队将按照相关规定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停止其行政执法工作;情节严重的,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