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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卖官一手收受商业贿赂” “养情妇” “从积极进取到堕落腐化”一个区委书记演绎的腐败生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一手卖官一手收受商业贿赂”“养情妇”

  张大常在接受审判

  此案警示:选好“一把手”是地方换届的关键 加强监督是干部清廉的保证

  2006年6月,四川省乐山市政协原秘书长张大常被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42.3万元、美元7000元被判令予以追缴。

  此案的公诉检察官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说,张大常在担任乐山市沙湾区委书记期间,手握当地干部任免、组织人事、工程建设、财政资金划拨等事项的绝对权力,在缺乏监督的背景下,一手卖官,一手收受商业贿赂,从而跌入腐败的深渊。张大常案件,是一起地方“一把手”腐败的典型案例。该案警示:在地方换届工作中,选好“一把手”是关键;不折不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监督,是干部清廉的保证。

  1 收受商业贿赂

  与工程企业老板勾结“互利互惠”

  沙湾区是乐山市的中心城区,张大常在沙湾区任职是在2000年至2005年,这段时间正是该区包括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大量工程项目上马的高峰期。这些工程由政府财政投资,这让许多当地工程企业主们跃跃欲试,纷纷施展各种手段以力争获取项目。此时,张大常手中的权力自然成为一些人眼中炙手可热的“捷径”目标,他也乐此不疲地充当起工程“牵线人”的角色。

  “区委书记”在官阶之中可能并不算显赫,但却是位于基层党委系统金字塔的顶端,他的“一句话”常令那些老总们承揽工程的难题迎刃而解。

  乐山市沙湾仨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建忠深谙此道。他为了“走近”“张书记”进行了“长期投资”:2000年夏天,他为张大常家送去了价值5万余元的家具、家电;2001年和2004年春节为其送上6万余元的现金红包……何建忠的“大方”赢得的自然是张大常的“关照”,包括帮助何建忠所在公司以邀标方式中标承建了一系列包括承揽工程量较大的沙湾区旧城改造工程。需要说明的是,操作的整个过程颇具“技巧”性:当有关部门向张大常汇报工程建设有关事宜时,他会“漫不经心”地问一句:“这个工程准备让谁来做啊?”汇报人马上心领神会:“书记,您有没有好的建议?”“你们考虑一下仨禾公司……”于是,相关部门按书记的意思开始“运作”:撇开正常的招投标制度,采取所谓“邀标”形式,就是邀请几家“听话”企业做“托儿”参与投标,走走形式,最后让张大常“建议”的仨禾公司顺利中标。整个程序中,张大常没有“强迫”任何人做什么,也没有亲笔签字,但通过邀标方式,结果完全在张大常的掌控之中,而“何董事长”也知恩图报地向他表示了应有的“谢意”。

  如果说上述行受贿还显得较为直白的话,那么乐山市沙湾劲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劲松与张大常之间的一笔15万元的行受贿就显得隐晦曲折了。

  王劲松基于与上述何老板一样的原因也经常对张大常有所“表示”:瞅准张大常父亲去世和张大常出车祸、出国考察等机会,他频频“出手”。2002年8月,张大常的女儿高考失利,王老板便找到某高校负责人帮忙,负责人碍于情面便出主意以“点招”方式入读,但需向学校交纳“点招费”。王老板为了取悦张大常,拿出了15万元,派遣驾驶员与张大常本人安排的下属一同去大学财务处缴纳了“点招费”,张大常的女儿最后如愿上了大学。

  2 利用职权卖官

  对送钱送礼的下级来者不拒

  张大常在干部任免、人事安排上的绝对发言权使其成为“官场”群体追逐的对象,张大常也由此找到了另一条生财之道,对送钱送礼者来者不拒,且不分时间、地点、场合。2003年以来,他收钱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甚至几个人同时当面向他行贿他也一并笑纳。如某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曾先后多次一同到他的家、病房、办公室等地送钱,以谋高升,而他从不避讳。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让他感触最深的是:一些党政干部用于行贿的款项竟然是套取的公款!如某镇党委书记及镇长先后多次送给张大常4万元,而这些行贿款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两人虚报承办各种会议经费、会议餐费、利用接待上级领导等各种名义从镇财政所套取的公款,有些甚至是刚从财务上领出来,就转手送到了张大常的手中。

  当地干部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张大常对此心知肚明。但下属干部对他动辄就是几千、上万元的贿赂,他却从来不关心出处。即使后来他已经猜到了这些钱的来源有“猫腻”,仍照样心安理得地收下。

  此外,在干部人事问题上他甚至还公然索贿,用“最近班子要调整,你有啥想法”等言语向他人暗示,伸手要钱。沙湾区某局局长就曾多次得到张大常在谈话时的暗示,诸如“老干部对你意见很多”,“我这里有很多你的举报材料”等等,该局长一听就明白,要指望张大常提拔或是调整自己的工作岗位,就必须“消除”书记脑海里的这些坏印象,于是他不断地以各种名义向张大常送钱,前后共计3万余元人民币、1000美元。而此局长也就在“仕途”之中一路直上……

  办案检察官说,透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到即使不是普遍存在,但绝对不是个案的某种官场“生存状态”:“上级”之所以敢向“下级”暗示索贿,“下级”之所以言听计从套取公款拱手相送,就因为“下级”升迁要靠“上级”去提携。要提升就得去行贿,要行贿就得去贪污、去受贿。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边贪边送、边送边升、边升边贪……这,就是有些地方现行官场中的“生态链”。

  3 生活作风糜烂

  

  初恋情人是他搂钱的帮手

  据检察机关指控,乐山市多家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电力公司、装饰材料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以及区政府、区委、区属机关、职能部门等有关人员送给张大常的物品、人民币42.3万元、美元7000元均是由其亲自或通过情妇收受的。

  张大常的情人是他的初恋情人,由于与他的暧昧关系被丈夫发现而离婚,此后两人的关系基本处于公开状态。“肥水不流外人田”,情人也借助他的权势获得了不少好处。张大常为她调动工作提供帮助,甚至连受贿来的大量赃款也存放在她那里。一些老板们因为有求于张大常,也不遗余力地讨好她。她搬家,有人送上价值数万元的家具、家电;她的女儿上大学,有人送来2万元礼金……

  张大常长期与情人住在离他自己家不远的地方,他的妻子则睁只眼闭只眼,认为只要不离婚就行了。张大常自在地过着“外面彩旗飘飘,家中红旗不倒”的日子,而且妻子和情人都成了行贿人的突破口,成为张大常搂钱的帮手。

  4 堕落轨迹反思

  

  官场腐败“生态”的典型标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大常从小生长在农村,家境贫寒,曾当过船工和石匠,从政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积极上进、清正廉洁的干部,为党和国家确实作出了贡献,并被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后备干部培养。

  最初,他与私企老板们打交道还是保持着几分警觉,曾经告诫身边的干部哪些人不可交。但交往多了,他自己却渐渐放松了警惕,并在各种纷至沓来的荣誉和成绩面前,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有些云里雾里了,特别是看到老板们出手大方,渐渐失去了内心的平衡。2002年底,张大常因公发生车祸,头部严重受伤,并留下了后遗症,很长一段时间内每个月都要做血管扩张手术,自此他认为自己身体垮了,仕途不会再有突破,不免有些心灰意冷,转而想更多地为自己“打算”。这场车祸也成为他蜕变的加速器,面对金钱、权力、情色和各种诱惑,他在贪欲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从目前查办案件的总体情况来看,该案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张大常人生轨迹的偏离及私生活的堕落集中体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在人生观扭曲、权力失去监督后,赤裸裸弄权搂钱的为官之道。由此可见,反腐,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化官场“生态环境”,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

  张大常作为区县“一把手”,将官场的腐败生态演绎得如此淋漓尽致,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标本。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中,尤其是在如何选好“一把手”这个重大问题上,张大常案件的教训,值得反思和吸取。

  另外值得深思的是,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施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张大常腐败案件,是2005年7月被立案查处的。而张大常收受贿赂主要集中在2000年至2005年任乐山市沙湾区委书记期间。这就是说,张大常不仅在《条例》实施前受贿,在《条例》实施后也受贿——《条例》的实施对遏止张大常腐败起到的作用并不是特别明显。看来,不折不扣落实《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还需要引起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足够的重视。如此,张大常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近期被审判的区县“一把手”

  ■广东省鹤山市原市委书记张汝韶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鹤山市原市委书记张汝韶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据法院查明,张汝韶共受贿385万余元,另有47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张汝韶在近十年的时间里,通过各种途径受贿,款项多与人事任免和工程建设有关。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

  7月4日,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涉嫌受贿案在西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张改萍任商州市长及商州区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商州区教育局局长陈新智、商州区财政局局长王宇智、商州区委办公室主任杨志敏等28人贿赂106.9万元,为他们职务调整及工作调动提供帮助。

  ■安徽省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

  安徽省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6月下旬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杨建国非法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241万余元、美元5800元。杨建国收受贿赂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其下属官员晋升、重用或者保留官职提供帮助。二是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具有典型的商业贿赂性质。

  ■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

  7月5日,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田玉飞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田玉飞在担任乐山市沙湾区区长、犍为县县委书记期间,在干部任用、企业改制等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36人的钱物1800余万元。他还有12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安徽省利辛县原县委书记王德贵

  7月6日,安徽省亳州市原副市长王德贵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德贵在担任利辛县委书记、亳州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涉嫌收受56人送的人民币83万余元、美元8000元。同时,他还有9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原县委书记燕天才

  7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托克托县原县委书记燕天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燕天才在担任托克托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单独或伙同其妻杨文秀受贿87万元;贪污公款15.8万余元;另有21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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