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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申遗成功:责任重于荣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8:36 浙江在线

  日前,河南安阳殷墟与四川大熊猫栖息地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申遗成功的地方无不欢呼雀跃。特别是在河南安阳,媒体以“举城欢庆”描述这一盛事,电视直播、庆功会、发行邮票、万人签名活动……

  事实上,正是将申遗与经济利益挂钩,许多地方政府才对申遗趋之若鹜,甚至为此不惜一切代价,比如对文化遗产进行大规模规划、整修和拆迁,以满足申遗条件。但这种“

保护性工作”,目的并不单纯在于通过申遗强化政府责任,而在于通过申遗发展、升级旅游产业。可以说,国内不少世遗单位,走的是开发—申遗—破坏的文物保护迷途。因此,申遗成功后往往意味着文化遗产噩梦的开始。比如,张家界武陵源景区列入世遗名单6年后,便因超容开发被亮黄牌警告,而在第28届世界遗产(苏州)大会上,中国又有5处世界遗产在质询名单之内。

  眼下,一场文物商标抢注大战热斗犹酣。这场大战还分成几大战区:最顶级的商标是世遗称号,这相当于在景点大门上高挂世界著名旅游商标牌匾。再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等同于“中国驰名商标”认证。各地为了抢夺文化旅游资源,更是上演了不少闹剧。比如,浙江青田与文成县日前为抢夺历史名人刘伯温的“剩余价值”而“大打出手”,一边开研讨会,一边竖雕像,各自打出刘伯温故里的旗号。即便是没有什么历史名人、遗址的地方,也挖空心思凭空搭建文物空中楼阁,甚至从历史小说中寻找市场灵感。比如一部《金瓶梅》便催生了安徽黄山金瓶梅遗址公园、山东阳谷金瓶梅文化旅游区、山东临清金瓶梅文化街等商业文化景点。

  毫无疑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目的在于通过公约形式,为集体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建立一个有效制度,进入世遗名单对一个国家来说,是约束和责任,而非毫无限度地商业开发和利用,更非涸泽而渔、大肆破坏属于全人类的历史和自然遗存。公约规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有关国家的责任。该国将为此目的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国资源……”如今的世遗申请、利用模式,却已然偏离了公约的核心价值理念。

  即便从效益原则进行考察,这种只顾眼前利益的发展模式也和可持续性发展观相违背,其负面效应更是立竿见影。据报道,张家界挨黄牌警告后,为保住世遗称号而进行的整改工作共计花费10亿元,比已获得的经济效益高出数倍。一些地方盲目进行的文化资源开发,也受到了市场的惩罚。不久前就有媒体披露,随州厉山“炎帝神农故里”一年门票收入不到30万元,加之官司缠身、管理不善等原因,当地新修建的系列建筑破败不堪,已呈文化破产之势。

  一方面是借申遗以自肥,缺乏文化保护意识;另一方是盲目开发所谓文化商业资源,忽视市场经济规律,这一切证明了当前申遗价值观亟待反思的状况。申遗固然是一地一国之荣耀,为了更好地宣传和保护世界遗产,适度接待各方游客也无可厚非,但这一切均应围绕保护世遗这一中心任务展开。因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一旦被列入世遗名单,就意味着主动接受国际规则约束,保护世遗的责任重于荣耀。而鉴于目前世遗保护现状,这种责任意识尤须得到高度重视。


作者: 魏英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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