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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药坐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09 南方新闻网

  卖假药坐监7年

  广东某药业公司员工遭辞退后卖假“鱼腥草”,并被判处罚金20万元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通讯员云法研)近日,假冒广东某公司之名销售假鱼腥草素钠注射液的段靖宁被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并处罚金20万元。

  广东永康药业有限公司荣康注射液全国销售的原负责人段靖宁(男,39岁,汉族,青海省西宁市人)虽被辞退,但其利用曾经的特殊身份,在2005年3至4月间,从身份不明的人处购买了来历不明的鱼腥草素钠注射液18件,每件2000支,并分别以每支3.5和3.4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得款12.3万元,致使该批货物分别流入广东惠州、福建和广西。同年4月,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仁爱分院临床使用该注射液后,病人出现过敏反应。福建、广西等购买者向永康药业有限公司反映,此事得以揭露。在庭审中,段靖宁提出其没有销售假药的故意,认为认定其销售的该注射液是假药的证据不足。

  法院审理认为,段靖宁销售的药品经送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证实是假药。段明知购买的药品是假药仍予以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同时查实段在任全国销售负责人期间先后收取客户市场保证金31万元并挪作个人经营使用,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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