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制假药 最高奖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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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12 新文化报 |
本报讯(记者 杨益) 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吉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有功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办法”规定,对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有功人员进行现金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不超过5万元,但对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由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资金由省财政专项核拨。该“办法”的实施,必将有利于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整顿、规范医药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全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