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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故事”热销BBS,指名道姓斥责“不良企业”小心你可能“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34 贵州都市报

  随着新一批大学生纷纷离校,许多离开校园的毕业生们会选择在校园BBS上写下一些大学四年的心情故事,或是自己的求职经历、刚踏入社会遇到的故事等等。这些,不仅仅是一个大学生活的回顾,有的也是为师弟师妹们做一些提醒和建议。但是,日前记者在贵州师范大学的“相山泌园”论坛和贵州大学学生论坛上发现,有的学生在所发的帖子中,会将自己在求职中遇到的诸如签协议被忽悠等经历写出来,或是在心情故事中点名批评一些人,法律界人士对此提醒,没有真凭实据,毕业生应谨慎发帖。

  记者在这两个论坛上看到,某园林系毕业生在上海某生物有限公司见习六个月后被辞退后,将该公司的商业运作情况以及一些他认为对员工不合理的地方写出来,并写道:“这个公司之所以能开到现在,就是依靠以上那些办法。而我们这些参加见习的,只是他们出去骗钱的一个工具,到了6个月,然后叫你滚蛋,最后你既没赚到钱,也没学到任何知识。”还有贵州大学一名学生在毕业后租房和房东发生纠纷,该毕业生就在网上公布了房东的手机号,并骂房东是骗子。这样的“揭发帖”往往点击率还比较高,很受学生欢迎。

  帖“求职经历”、“心情故事”本身是件挺好的事情,但是将“不良企业”点名公布或是将别人的手机号、真实姓名随便公布等行为,法律界人士提醒毕业生们要谨慎而行。贵阳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兴国表示:如果说是一些个人的主观看法,比如企业面试不合理等,说说倒没什么关系,但是涉及到一些敏感话题,还有企业的商业秘密等话题,最好不要随便公布。他说,这种行为,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如果没有掌握足够的书面证据或录音证据,毕业生最好不要随便针对企业,更不应该对企业点名,否则企业完全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提出诉讼。而对于公布某人的手机号并称别人为骗子的帖子,黄律师说,这些都是发帖人的单方面说词,并未经过法律部门认定,这也容易引起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以及诽谤的官司。

  有的学生认为,自己是用网名发帖,不会有事,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当事人真要起诉的话,网站对这类帖子监管不到位,也会被追究责任。另外,现在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对IP地址的查询或是网络监控等手段,找出发帖人。作者:卢奕凝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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