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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出台法规规范用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9:54 沈阳网-沈阳今报

  针对目前公共用字领域的不规范现象,广西日前出台并正式开始实施相关地方法规,规范公共用字。根据相关条例,对于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向社会公示;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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