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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高中生无证驾驶摩托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0:5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余姚一名高中生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四川籍打工青年因抢救无效死亡。记者昨日从余姚交警大队获悉,肇事学生目前已经被取保候审,而他家人也支付了高额赔偿费用。

  余姚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说,事故发生在6月29日8点25分左右。该学生今年17岁,系余姚泗门镇人,余姚某中学高中生。当天晚饭后,该学生驾驶其父亲的二轮摩托车外出兜风

,途中遇上一名校友,就带上他开往临山方向。在329国道该镇一路段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使过程中,摩托车将同方向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19岁四川籍务工人员邓某撞倒。邓某随后被送至医院急救,因抢救无效于7月3日上午死亡。事故发生后,经双方协商,肇事学生一次性支付死者邓某家属事故赔偿款等共计32万余元。该学生目前已经被取保候审,他因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余姚交警大队民警分析说,该学生以前一定接触过摩托车,如果家长及时发现加以阻止,就不会发生这起悲剧。记者了解到,在市区,一般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事情不会发生,但在一些乡镇、农村,这一现象就时有发生,而一些家长思想上比较麻痹,有的甚至认为孩子骑着玩玩,不会出什么大事。

  民警提醒说,目前正值暑假,广大学生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决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而家长也应该加强监管,不让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记者李锋通讯员王炳马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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