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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4:20 红网

  红网7月18日讯(记者 刘怡斌 实习生涂莉)“我们要文明经商、诚信经商、合法经商,不经销盗版制品,自觉抵制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今天上午9时,长沙“反盗版百日行动”正式启动,音像和计算机软件经销商纷纷表示坚决支持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将分为两个阶段:

  200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是公示期,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自纠活动,将盗版制品主动上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说明情况。公示期内,凡主动上缴盗版制品并说明情况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追究其责任。

  从8月16日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和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100张以下的经营单位,除没收违法制品和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单位处罚的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经营盗版制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底至2007年初,行政许可部门将对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进行年检登记。届时,对公示期结束后继续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无论数量多少,行政许可部门将依法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

  长沙市“扫黄”办举报电话:0731—8667421。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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