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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意外伤痛“慈善抚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5:23 新民晚报

  昨天下午,当贾建康出现在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时候,法援工作者骆燕吃了一惊:眼前的人一只手臂蜷曲在胸前,走路歪歪扭扭,说话颠三倒四。陪同贾建康的远亲翻译了他的话:16年前,浙江余姚人贾建康在上海受到意外伤害,16年来,他的健康每况愈下,只好回来请求援助。

  坠楼砸伤过路人

  1990年,贾建康20岁,在上海打工,9月的一天,他路过中华路。当时,6楼居民俞女士正探身到窗外晒被子,晾衣竿离窗户有一段距离,一不小心,俞女士坠落窗外,刚好砸落在贾建康身上。两人当场昏倒。

  当时法院判决: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贾建康的“一挡”,俞女士才幸免于难。因此,按照公平原则,俞女士应当补偿贾建康5000元。俞女士接受了判决。当年,随判决书贾建康还收到了俞女士的第一笔1000元。后来,所有5000元他都如期收到。

  “她一家对我很好”

  贾建康今年36岁,但却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妻子离开了他,家里有70多岁的老父亲和11岁的儿子。

  “我来找她,不是要打官司,我住院的时候,她一家人都对我很好,每天给我烧饭做菜。可我家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他找到了当年出事的地方,别人告诉他俞女士早已搬家。无奈之下,他只好到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

  再度寻找俞女士

  看了贾建康出示的法院判决书、伤残鉴定书,骆燕决定寻找俞女士。按照法院判决书上提到的俞女士工作单位,骆燕又开始查找单位的下落。几经周折,骆燕找到俞女士原单位的劳动人事部,得知俞女士已经退休,提起俞女士当年坠楼,退管会的“老人”都很清楚。但同样不幸的是,今年57岁的俞女士也身患重病,丈夫下岗,孩子没有工作。“不是我们不愿意说出她的地址,她实在太苦了!”老同事们这样解释。

  慈善伸出援助手

  骆燕放弃了寻找,“不是找不到,是我相信俞女士也非常不幸。”骆燕说,当年原被告双方都是一场意外事故的受害者,他们都没有错;而且,俞女士也履行了道义上的补偿,现在,她恐怕不能再承受“道义之重”。因此,法律援助也不能再为贾建康提供帮助。

  可是,就让这个不幸的人继续不幸下去吗?骆燕决定向市慈善基金会求助。基金会答复:可以援助贾建康,同时也呼吁热心的上海市民援助贾建康——他在20岁那年曾参与上海的建设遭遇意外伤害,16年的意外伤痛需要“慈善抚慰”。

  本报记者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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