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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固定收入归侨将获补助 每人每月1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7:33 青岛新闻网

  近日,山东省侨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对居住在山东并有山东户籍,凡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无退休金收入的归国华侨,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50元;同时,对属于孤、寡、残、重大疾病的归侨,给予一次或定期补助。该文件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是全国重点侨乡,共有归侨2万多人。前些年,省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提

高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退休的归侨的退休待遇,发放了国有企业退休归侨的生活补贴。但是,占归侨总数60%以上、生活在边远农村的贫困归侨,生活在城市但无固定收入的贫困归侨,以及归侨中的孤、寡、残、重大疾病者,其生活困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鉴于这一情况,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上述救助政策。(刘树德滕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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