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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和成都海关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21:44 新华网

  

湛江和成都海关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资料图片 港澳居民在通关能力世界先进的深圳罗湖口岸旅客自助查验通道出境。新华社记者汪永基摄

  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张毅、梁爱琼)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湛江海关和成都海关

18日正式签署《转关运输货物监管联系配合办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试点工作联系配合办法》、《区域通关改革合作备忘录》,此举标志着湛江海关与西南内陆海关跨区域通关正式启动。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指出,湛江—成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海关总署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打造“大通关”的重要内容,也是湛江海关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的10项措施之一。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纳税,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融合了无纸通关、网上支付、便捷通关、电子账册等便利通关措施,将港口功能延伸到内地,打破地区间现有的关区限制,最大限度地整合港口资源,物畅其流。

  湛江港是大西南和华南地区货物进出的主要出海航道,目前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直接通航,今年上半年西南地区经湛江港的物流占湛江港总物流量的60%以上。

  湛江海关负责人表示,开通与成都海关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试点业务后,下一步将全面开展与其他西南海关的试点工作。届时,将有更多四川、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的进出口企业享受到更大的实惠和便利,不仅通关速度大大提高,而且节省大量的报关、通讯、差旅、运输、仓储等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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