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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频陷暑期打工陷阱》连续报道躲避陷阱专家支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2:0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18日讯今天,本报《大学生频陷暑期打工陷阱》一文见报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很多大学生也纷纷来电咨询,应该如何识别骗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在假期打工中被骗。为此,记者采访了哈市公安、劳动部门的相关专家。

  据了解,进入暑假后,哈市各派出所因打工被骗的学生报案也随之增多。据民警介绍,从这些被骗学生的事例来看,主要原因是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其次,犯罪分子抓住许多大学生家庭贫困、求职心切的心理,对求职大学生进行“心理战术”,从而蒙骗大学生。

  在假期求职过程中,大学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骗局,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一些黑中介公司骗取高额中介费。为此,专家提醒大学生打工找单位,最好咨询学校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者由学校负责联系用工单位。如果自己寻找,也要找正式的企事业单位,或正规中介机构帮忙联系。并切记索取发票,倘若发生意外,可以凭此证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求职过程中,还应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信息。

  学生打工期间,很多用工单位收取押金,但实际上却是在骗取押金。为此专家提醒,用工单位收押金本身就不合法,所以只要对方收费就要慎重考虑。

  在众多被骗大学生中,很多学生都是因为没签劳务合同,最终投诉无门。为此,专家提醒大学生打工时要事先谈好工资待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而“劳务协议”的签订,可以比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约定,协议可包括以下内容:用工双方的名称;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工作班次;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安全保护条件;伤亡事故的处理办法等。有了这份协议,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大学生们可以作为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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