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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收“农转居”政府补贴3年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3: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韩庆旗) 为大力促进“农转居”人员就业,广州市拟出台政策,各类企业招用“农转居”劳动力并签约1年以上的,财政将根据其劳动合同期限,按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企业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推进农转居人员培训就业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

  广州目前有处于无业状态的“农转居”人员15.6万人,目前广州97.7%的“农转居”

家庭都有集体经济分红,大部分还有物业出租,他们文化技能偏低,不少人存在“四不干”现象:离家远的不干,需上晚班的不干,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不干,受外来人员管理的不干。因此在促进其培训就业上,比城镇失业人员更难。

  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要求,近阶段要解决2万困难“农转居”人员的就业问题,使他们就业率达90%;还要解决25岁以下“农转居”人员的就业,避免他们“子承父业”,成为新一代“啃老族”或“物业主”。如果是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农转居”失业人员,到规定的社区岗位就业的,财政不但会对组织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补贴,还将给予这些“农转居”劳动力每人每月80元的岗位补贴。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新增的公益性岗位中(如一些工勤岗位),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招收所在地的“农转居”劳动力。各级政府投资兴建或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应预留30%以上的摊位优先租赁给“农转居”劳动力经营,并按规定减免租赁费、摊位费、市场管理费及卫生清洁费等。另外,“农转居”就业还可按情况增加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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