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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妻未果竟杀女大学生泄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3: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得知妻子与一香港人私奔到了深圳,重庆一名男子于是追到深圳,然而寻妻未果,心中怒火无处可发,竟深夜闯入深圳大学校园,想杀一名女大学生泄愤,好在他未能得手,被害女孩受轻伤。日前,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女大学生校园内遭暴打

  去年11月18日22时30分,深圳大学校园内,女生小燕(化名)刚刚下晚自习,一人走在科技楼北面荔枝林旁的路上,突然一只大手从后面捂住了她的嘴,另一只手勒住她的脖子,将她拖入荔枝林内。小燕以为遇到了劫匪,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便主动说:“你要钱?我给你,别动手伤我”,男子反问“你有钱?”还没等小燕点头,该男子就捡起地上的水泥砖连续砸打小燕的头部,致使其头部受伤流血。担心她不死,他还紧紧掐住其脖子,使小燕呼吸困难,陷入半昏迷状态,之后他又掏出了折叠刀准备行凶。

  就在他想动手的一瞬间,附近亮起了手电灯光,该男子立即逃离现场,但刚跑出校园不远,便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和群众抓获。后经法医鉴定,小燕的伤势为轻伤。

  因妻子私奔欲杀人泄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今年33岁,重庆市江津人,他妻子长期在外不归,后从朋友处得知其妻已与一香港人私奔到深圳,他立即赶到深圳寻妻。

  其间,他对妻子的仇恨升级,产生了“杀妻”的念头,便在深圳火车站买了一把折叠刀,以便看到妻子就动手。但长时间寻妻未果,钟某开始暴躁起来。事发当晚,他携刀窜至深圳大学,想杀一名女大学生泄愤,小燕不幸险成“替罪羊”。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实施的犯罪行为由于其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害人轻伤,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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