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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我国加快推进公共安全事故赔付市场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6:06 新华网

  

经济观察:我国加快推进公共安全事故赔付市场化

  7月16日,在灵石县蔺家庄煤矿,矿工焦急地等待被困矿友的消息。新华社记者江宏景摄

  

经济观察:我国加快推进公共安全事故赔付市场化

  7月16日,灵石县蔺家庄煤矿井口,救护队员准备下井。新华社记者江宏景摄

  新华网灵石(山西)7月19日电(记者褚晓亮 吕晓宇高风)7月19日,山西省灵石县蔺家庄煤矿事故抢险救援进入第五天。从这一天起,此次事故中遇难矿工的家属将陆续领到每个遇难矿工20万元赔偿。最近,在此类突发公共事件赔付问题上,中国加快了市场化步伐。

  山西省2004年年底以来发生的多起较大的煤矿安全事故,每名遇难矿工都得到了20万元以上的赔偿,大多数由煤矿业主赔付。但各地政府同时承诺,即使事故矿主一时资金有困难,政府也将想尽一切办法先行赔付。

  在公共安全事件中,政府一直在扮演着赔付和善后主体的角色。这使许多地区政府本来紧张的财政显得捉襟见肘。

  按照国际惯例,对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人员的赔付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国外的责任险占财产保险业务的比重已经超过15%。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重更达30%至50%。而在中国,这一比重目前仅为4%。

  中国政府显然意识到了这中间存在的问题。在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要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而在近日,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文件,将在上海、吉林等六个地区实施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

  业界人士表示,加大推进公众责任险实质上是使公共安全事件的赔付走市场化路径。实行火灾公众责任险以后,赔付支出将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市场机制承担风险,将减少公共财政的负担,也会使公共安全事件的受害者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足额和及时的赔偿,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中国人保长春市分公司市场部的张山认为,火灾公众险等公众责任险是对公共场所人员的一种保障。

  此外,保险介入公共事件处理,也会给社会新增一支安全监管队伍。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贺雪芳认为,煤矿投保后,保险公司会更关注煤矿安全生产,甚至派员常驻煤矿进行安全监督,促使煤矿消除安全隐患。保险公司还会激励客户主动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同时会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必要时还会参与现场检查、隐患排查、职业培训、宣传教育等前瞻性事故预防工作。

  在今年7月初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中国人保公司负责人认为,保险业是社会灾害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力量。保险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发挥一定的社会效应,参与到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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