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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传销”已演变成“传骗”“传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6:08 正义网

  据2006年7月11日新华社记者报道,使不少群众深受其害的传销,目前“变脸”去祸害西部农民了。报道说,随着各级政府对非法传销打击力度加大,一些非法传销机构开始改头换面、频频“变脸”,将黑手伸向了西部农村。当许多致富心切且又信息闭塞的贫困农民遭遇诸如“人际网络”“入户网卡”之类新名词时,往往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祸及家人邻里......

  首先,应当承认,各级政府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是大的。但是,在这样大的打击力度下,传销为何如冬天的枯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呢?它们为何能由城市而农村,从东部到西部,打而不灭呢?

  我想,这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作为“经济邪教”的传销,有着巨大的欺骗性、诱惑力,它在遭受打击中频频变脸,变换策略,把传骗伪装成“传富”“传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基层政权组织,对群众的教育、宣传工作很细致、很及时、很到位,我们的媒体和宣传工具对其揭露得很广泛、很深刻、很彻底,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参与其间及受骗了。很明显,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很有些欠缺。二是传销愈来愈具有黑社会色彩,他们采取的手段是一骗(把人骗来)、二洗(洗脑进行精神控制)、三强制(强行管制、不许脱离)。来了你就走不了,要么你自愿干,要么你被迫干。想要逃脱,拳头甚至棍棒等着你!这样的行为,不是黑社会是什么?如果我们的公安、工商部门,在面对传销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跟上变化了的情况,对已经普遍发展到“涉黑的非法传销”,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和手段,传销就不会连最贫穷的西部农民都不放过了吧?

  可惜的是,现在对传销的打击办法,仍然是一贯制的:捣毁窝点,遣散人员。这样一捣了之,你在这里捣了,他到那边干;你遣散了原有人员,他再重新招、骗。“传销黑手西伸”现象,很难说与这种表面看着热闹,实际没有伤其筋骨的乱捣政策无关。

  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公安、工商等部门,因为他们是按《打击非法传销条例》行事的。《打击非法传销条例》当时制定的时候,“老鼠会”的大老鼠们还没有坏到涉黑施暴的程度。

  人们关心的现在的情况是:传销变异了,变脸了,更滑了,更坏了。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保障社会不受其乱,每个百姓不受其害?

作者:苏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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