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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急性心梗 列入重疾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6:23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习慧泽)近年来保险行业因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含糊而屡屡引发的消费纠纷,如今终于有了“透明”的说法,中国保监会昨天宣布已完成对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其中有近10种重大疾病被明确确定为今后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我国保险行业于1995年开始引入国际上推行已久的重大疾病保险险种,至2005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已经占整个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1%,其中重疾保费收入达到380亿元左右,

各保险公司报备保监会的健康险条款多达796个,其中重疾险达199个。但因各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不尽相同,天书般的保险合同以及专业术语,消费者无从比较和鉴别,特别是一些保险公司合同条款中对某些重大疾病的定义与临床医学上的疾病概念并不完全一致,致使重疾险的消费纠纷层出不穷。

  为保障重疾险投保者的消费权益,历经3个多月的对重大疾病实施的保险行业统一标准定义,现已被明确列为重疾险必保的一些发病率较高有重大影响的“核心疾病”有近10种常见病——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严重脑中风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严重烧伤

  ■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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