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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落实“安检”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7: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绍兴7月19日电(常建国 陶缜)7月18日早晨,位于浙江省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内的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的一个储存仓库发生火灾事故。今天记者再一次来到事故发生地,浙江上虞市化工园区内的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原因、核实损失情况。

  该市相关领导告诉记者,昨天早上6点多,两个本地民工首先发现仓库着火,迅速告知厂内值班员,由厂值班员向119报火警。

  事发后,上虞市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质监局、卫生局、化工园区管委会、气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人员都赶赴现场开展扑救工作。绍兴市委、市政府和上虞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赶赴现场指挥。

  因着火仓库内存放的是甲醇、甲醇钠、增白剂等化工原料,因此无法用水来灭火,消防部门及时从新昌县、绍兴越城区等地增调消防车用泡沫灭火。火势于10时05分基本控制,10时30分左右彻底扑灭。

  经初步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900平方米,由于指挥得当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检测,事故现场大气符合空气质量标准。现在园区内人心稳定,生产秩序经常。

  经消防部门分析,这次事故原因可能是仓库内甲醇钠浸漏受高温天气影响或电线断路起火所致。

  上虞市委外宣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故发生以后,市委、市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化工园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质监、环保、安监等部门整合力量,进一步开展执法大检查,不折不扣地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从今天开始,把检查重点放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险品的生产、使用和储存的各个环节;二是2002年以前进入园区的生产企业,因其设施相对老化,工艺落后的要加大检查力度;三是对去年以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重新复查。对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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