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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商用亟待规范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0:01 大江网-江西日报

  实习生 周婷 练苏丹 本报记者张玉珍

  7月10日,记者在南昌市多个居民小区采访,发现一些临街的民房被改成了餐馆、网吧、理发店等经营场所。据了解,民房商用在南昌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给居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烦恼。

  “开在居民楼里的小店,经营灵活,营业时间也比较长,有时有急事买东西都能敲开门,这些都是大商场难以做到的。”近日,在南昌市右营街一栋居民楼食杂店买饮料的况先生说。临街居民楼开服装店、杂货店之类的问题不大,如果开个烧菜馆或娱乐室,给邻居带来的可能就是麻烦了。在南昌市西湖区慧园街记者看到,居民房的一楼基本上都改成了各种经营场所。其中两家麻将馆和烧菜馆让居民烦恼不已。居民刘女士说:“一到晚上,烧菜馆和麻将馆的人就很多,吆喝声、抽油烟机的轰鸣声、麻将声夹杂在一起,除给我们带来噪声污染外,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南昌市东湖区芭茅二巷一名清洁工人也向记者反映,当地的小吃店总是把垃圾乱丢在门口,周边环境卫生极差。

  据悉,民房商用是指个人出租房屋用作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如商铺、库房、办公室等。南昌市民房商用一般存在这几种原因:一是原住户利用资源优势,自主经商创业;二是外来客户廉价寻租,以求降低经营成本;三是住宅区人口密集,本身存在对商业服务网点的需要。

  那么,这种改变民房用途的行为是否得到允许呢?南昌市工商局注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在居民楼申请商业经营的人都必须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登记,并且需要出示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的。而涉及消防、卫生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则要由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工商局对民房商用没有特殊的要求,法律条文也没有任何规定不能批准这种经营。

  南昌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民房从一开始的设计、建造就在结构、承重等保险系数方面决定其用途,房管部门不提倡房主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于民房用途的改变,需要规划、工商、税务、环保、消防、卫生等各相关部门的协商。

  江西竞平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介绍,在解决“民房商用”问题上我省缺少法律依据,但是有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民房商用给居民带来的困扰。黄律师说,在没有出台相关法规之前,只有尽力找到房主增收和不扰民的一个平衡点,如果民房商用不影响周边居民,应该可以继续营业。而一旦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环境,居民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要求禁止这种行为。同时,她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作出规定,规范“民房商用”,防止其产生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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