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监狱里的招聘”体现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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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1:03 华夏时报 |
7月18日,首批374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清河分局清园监狱出监教育中心,参加了由8家具有相当实力的企业参与的现场招聘会。仅仅一天时间,就有66人与企业基本谈定了就业意向,18人签订了应聘意向书。月薪从600元至1500元不等。把企业引进监狱内,为刑释人员打通就业之路,这在北京监狱史上还是第一次。 北京市监狱系统的这一做法,体现了一种对罪犯的人文关怀和对罪犯基本权利的保 护。其一,监狱里的招聘,可以为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就业谋生创造条件,防止他们因生活无着落而重新犯罪。近年来,随着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许多罪犯刑满释放后就业困难,给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隐患。面对这种状况,监狱管理部门在对罪犯进行思想、法制和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应突出抓好技能培训和教育,瞄准社会“热门行业”的人才需求,与社会办学单位联合在监狱内开办各种行业实用技术培训班,为刑释人员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说,让罪犯掌握一项就业谋生本领,是提高监狱改造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减少重新犯罪的治本之策。 其二,监狱里的招聘,彰显出对刑释人员公民权利的平等对待。长期以来,由于痛恨犯罪,人们习惯于这样一种认识:罪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其他权利似乎已不复存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危害之一在于:尽管一部分罪犯掌握了较高的技术本领,并一心改过从善,但仍然很难被用人单位接收。失业造成的生活窘迫和人格歧视有可能重新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不满和憎恨,使其再次铤而走险。因此,社会各界都应该对刑释人员采取不歧视、不嫌弃的态度,做其就业安置工作,使其重燃生活的希望之火,重铸做人的信心。 社会问题专家的研究证实:一个社会的就业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往往与犯罪率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关系,前者水平越高,犯罪率就越低。但愿社会各界都能重视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公民权利,减少他们重新犯罪的几率。 何勇海 作者: |